1.董事会决议日期:110/08/06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不超过50,000仟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视发行价格而定。
6.发行价格:视发行价格而定。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总股数之10%由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发行总股数之10%。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发行总股数之80%,按认股基准日股东持股比例认购。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增资子公司DONG LIEN MARITIME S.A. PANAMA及FORTUNATE
MARITIME S.A. PANAMA,偿还银行借款。
13.其他应叙明事项:本次现金增资所定各项或未尽之事宜,如因客观环境变动需变更
时,拟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建议找元大,有情有义
然后离背骨仔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