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zyota (组合车)》之铭言:
: 不就是因为法条太硬太难懂,
: 规则常常需要用到前后好几个交易日
: 统计太难算所造成的?
法条难懂很正常,不然干嘛要有律师?
因为法条必须很严谨的去规范一个东西,不能跟你们一样凭感觉。
统计太难算也很正常,就是因为要严谨,才会去考虑一堆六日、十日、六十日,
类股平均等东西。
处置一档股票,绝对不是仅仅因为“涨多”,而是他必须异常于整体及类股。
所以说要改革的话,如果是着眼于法条太难懂,或者统计太难计算,恐怕会被金管会
的官员在背后笑到肚子痛吧。
其实处置法规实施至今约26年,其中有23个年度都有动态在修正内容,这个可能
没几个人知道吧,就我看这串的讨论,大部分的人以为这是20~30年前的老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