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大大,
公司名称:基米 (4195)
说 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9/06/30
2.股东临时会召开日期:109/08/17
3.股东临时会召开地点:新北市汐止区大同路一段237-6号(宽和宴展馆)
4.召集事由:
一、报告事项:无。
二、承认事项:无。
三、讨论事项:1.本公司创新技术部营业分割让与“基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2.放弃认购“基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后办理现金增资认购新
股之权利以保障股东权益措施案。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9/07/19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9/08/17
7.是否已于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议案内容(是/否):是
8.尚未于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议案内容者,请叙明原因:不适用。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像这种要把自己公司新创部门分割出去的情况
要怎么分析呢?是好还是不好的?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