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篇rayswim[请益]一堆公司在减资是不是怪怪的
2015年税改财政部想收税,却留下一个破洞让公司钻。
https://i.imgur.com/lPL7VMu.png
资料来源:https://goo.gl/ryX6ed、证交所、柜买中心
“合法节税”是依据税捐法规所预定的方式,以减少税捐负担的行为。
“税捐规避”则是意图减少税捐负担而采取税法所未预定、异常的避税方式。
针对后者,税务机关可能会基于实质课税的考量,对纳税义务人课征相关税捐。
大部分认为现金减资属于股东成本,股利盈余分配才属所得,现金减资不能课税。
国巨13年到17年减资15元,超过会计帐上成本(面额),财政部有追税吗?
如果几百家公司都改用现金减资,财政部金管会才开始亡羊补牢?
减资避税应该防堵
这不像租金逃税,富人逃税一样难监管
明摆着不想缴税财政部也无作为。
#不应以现金减资股票上涨,就默许公司现金减资逃税。
#财政部金管会现金减资乱3年了,该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