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恕删,补充一下融资融券违约处理之规定:
相关规章请参阅“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
(以下简称操作办法)
融资融券违约之处理,规范于操作办法第38、39、40、41条,
其中第40条是计算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不是那么重要;
比较重要的是第38条(本家券商普通违约)、39条(本家券商信用违约)、
41条(他家券商普通违约或信用违约)。
这一块因为引用的条文繁多,所以较为复杂。
在说明之前,先给个简单的概念,普通违约与信用违约的区分如下:
普通违约:未缴交融资自备款或融券保证金,即未完成一般的交割程序。
信用违约:处分担保品或抵充完后还是有欠券商钱,且通知后仍不来处理。
以下摘录重点白话解释,
一、操作办法第38条:
1.态样:A君在A券商信用交易,成交后T+2日未完成交割。
处理:普通违约,A券商至迟于T+1日处分A君全部资券部位,并注销信用帐户。
2.态样:A君在A券商普通交易,成交后T+2日未完成交割;期货违约;有价证券借
贷违约、款项借贷违约。
处理:普通违约,A券商通知A君于T+1日清空全部资券部位,并注销信用帐户。
A君如不处理,A券商代为处分,处分完再注销信用帐户。
二、操作办法第39条:
1.态样:(1)A君维持率不足,被A券商断头后还是欠钱,且不来补钱。
(2)A君资卖券卖后还是欠钱,且不来补钱。
处理:信用违约,A券商得于“债务清偿范围内”处分担保品,有剩的还A君,不够
叫A君补,并注销信用帐户。
2.态样:(1)A君融券未回补(除权息或股东会),A券商处理后还是欠钱且不来补钱。
(2)A君融资融券期限到期不处理,A券商处理后还是欠钱且不来补钱。
(3)A君抵缴之股票有瑕疵不来换,A券商处理后还是欠钱且不来补钱。
处理:信用违约,A券商得于“债务清偿范围内”处分担保品,有剩的还A君,不够
叫A君补,并注销信用帐户。
三、操作办法第41条:
1.态样:(1)A君在B券商普通违约,或在B券商期货违约。
处理:A券商知道后,通知A君次一营业日清空资券部位,如不处理,A券商T+1日代为
处分,并注销信用帐户。
2.态样:(1)A君在B券商信用违约,或在B券商有价证券借贷违约,或款项借贷违约。
处理:A券商知道后,不得接受A君资买或券卖(新增部位),当A君清空全部资券部位
后,注销其信用帐户。
回到和旺违约,目前被暂停信用交易,要等到“连续6个营业日违约金额<1000万”且
这6个营业日的最后一天,融资融券余额均低于上柜股份15%。
(换算为29,996/0.25*0.15=17,997,目前资余还有25,504)
又推文问道,断头但券商无法卖出你的持股,又不补钱时怎么办?
1.假设就剩和旺这档股票,砍不掉时券商每天挂,等卖掉的那一天再来算,如果不补
钱,就回到操作办法第39条(如前文说明)。
2.除了这档还有别档,整户维持率不够时,则券商每天挂卖处分,等卖掉那一天再算,
如果卖掉不来补,因为此时才能确定“债务清偿范围”,才依操作办法第39条处理。
3.被断头不会有违约纪录,被断头不够钱且还不来补,才会有信用违约纪录。
以上供参,如有误请以法规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