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事欣科(兴柜 4916TW)决议发放股利

楼主: a710138 (愿成一阵风)   2013-05-27 16:52:14
1.原文连结: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10/205910.htm
2.内容:
事欣科(4916)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订定除权配股暨以资本公积发放现金股利配发基准
日等相关事宜
发言时间 102/05/1022:44:37
发言人 罗来煌 发言人职称 财务长暨副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034525535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订定除权配股暨以资本公积发放现金股利
配发基准日等相关事宜
符合条款第31款
事实发生日102/05/10
说明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2/05/10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权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一)配发股东股票股利:新台币352,065,000元,转增资发行35,206,500股,每仟股
无偿配发1,4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二)以资本公积配发股东现金股利:新台币75,442,500元,每股配发3元(发放至元止)。
4.除权(息)交易日:102/05/29
5.最后过户日:102/05/30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2/05/31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2/06/04
8.除权(息)基准日:102/06/04
9.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本公司102年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业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102年5月8日金管证发字第1020016288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资发行之新股采无实体发行,其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
(三)现金股利发放日:预计自102年7月10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凯基
证券股务代理部以汇款或支票方式发放,其汇费及支票挂号邮资由股东
自行负担。
(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办理过户者,现场过户请于102年5月30日下午四
时前至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凯基证券股务代理部办理过户手续或邮寄过
户者以102年5月30日最后过户日之邮戳为凭,俾享受配股、配息权利。
以上资料均由各公司依发言当时所属市场别之规定申报后,由本系统对外公布,资料如有
虚伪不实,均由该公司负责.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这....买一张配发1.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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