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境内港澳台居民从4月1日起可开立A股帐户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0309/KH6NVQDV5D6NM.shtml?c=headline_sitehead
据《证券时报网》报导,为了给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参与A股市场投资提
供便利,3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公司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和《业务指南》,放开了对境内港、澳、台居民开立A股账户的限制,明确了开户所需
的证明材料。从4月1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据此开立A股账户。
近年来,随着两岸三地交流的日趋频繁,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日益增多。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大约有45万人,数量
相当的境内港、澳、台居民有合法人民币收入,有参与证券投资的愿望,为其直接开立A
股账户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使其能依法合规、平等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有利于保护港澳
台居民在证券市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结算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境内港、澳、台居民开立A股账户需要提交“三证”,即
香港、澳门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以及
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境内港、澳、台居民A股账户投资范围、适当性管
理等账户权限将按照境内个人投资者A股账户权限同等对待。
为了加强对港、澳、台居民的保护,证券公司在开户环节应改进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境内
证券市场的宣传培训,发放境内证券市场基本知识等相关宣传册。港、澳、台投资者开户
时需要书面确认已知晓境内证券市场的相关法规知识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