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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7560302.shtml
2.内容:
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正式启动
【经济日报╱记者陈怡慈、吴父乡/台北报导】
2012.12.12 04:59 am
大陆中国人民银行昨(11)日公告,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的人民币清算行,
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正式启动。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昨晚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中行台北分
行已作充分准备,估计台湾的外汇指定银行(DBU),“今年底前,应该可以开办人民币
业务”。
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启动后,金管会最快今天就会发布函令,开放银行DBU可从事人民币存
款、汇款、放款等业务。
央行行务委员宋秋来表示,在金管会法令开放后,DBU实际上何时可开办人民币业务,目
前没办法估计,仍有些程序要走,不是我央行可以单方控制。
李礼辉认为,两岸清算模式的安排,可能与香港不同,至于人行会给台北中行多少人民币
清算额度,目前还没接到通知,但“额度并不是最重要的议题”,他相信,人行会根据两
岸清算业务往来的实质需求,做出安排,额度方面一定会基于两岸经贸往来所需,满足各
方面需求。
李礼辉认为,台湾银行和中国银行,都得到各自央行的授权,要为两岸金融往来与两岸跨
境清算,安排高品质的服务,“这才是最重要的事”,中行台北分行已作了充分准备,“
今年底离现在还有两个礼拜,有可能今年底前开办”。
李礼辉说,人民币要国际化,必需跨境使用达到一定规模,两岸每年经贸往来数量庞大,
双边贸易金额每年约1,600亿美元,台湾对大陆出超将近900亿美元,这是很大的实体与数
量。
有此基础,企业与民众有需求,银行可提供实质服务,这过程,除了台湾本身可以得到好
处,也有助人民币的国际化步伐。
他认为,台湾加入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行列有助人民币国际化,而人民币的国际化又可以和
大陆境内的汇率、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以及资本帐可自由兑换等同步进行,不论对台湾或
大陆而言,可谓互蒙其利。
新闻辞典》两岸货币清算协定
货币清算协定可视为两国或两地为货币供应或回收无虞,所建立的保险机制。由于新台币
和人民币都不是国际货币,不像美元、日圆与欧元,可随时到国际市场卖出或买回,必须
签署货币清算协定。
两岸签署货币清算协定,主要是为了开放外汇指定银行(DBU)办理人民币业务,确保人
民币流动性不成问题。当国内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银行收了过多人民币,中国人民银
行(大陆央行)得以保证会回收多余的人民币资金。
相反地,当台湾境内的人民币出现短缺,有了货币清算协定,大陆央行会保证供应所需的
人民币资金,让国银无后顾之忧。
【2012/12/1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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