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总统府公告《选罢法》第26条

楼主: DoraGian (饮冰)   2026-07-01 15:17:03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46152
6月13日在国民党与民众党联手下,《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在立院三读通过,焦点
内容是未来被法院宣告缓刑或得易服社会劳动之自由刑者,可登记参选为候选人,适用台湾
政治人物包含新竹市长高虹安、立委谢龙介、廖伟翔、邱镇军、柯建铭等人,外界关注该案
三读通过后,总统是否会公告,而今(1)日总统府已经正式公告,该法条生效,也代表高
虹安参选新竹市长将不会出现司法上的阻碍。
更生人的就业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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