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
路X莎新北市某分店...因股东2人以上,意见众多纷纭...制度不完善下的结果...
每日工时10小时以上,几乎不含休息时间,因为人手不足根本无法休息用餐
加班不一定有加班费(看老板心情)也没补休~
月排休6日(限2天假日),月薪$23000起
店长管理职$27000(负责所有原物料管制、进货盘点,放假日如原物料短缺要处理)
薪资皆不含劳健保,实际上是根本没帮员工保
领薪没薪资条更没有薪资明细,老板给多少薪水算多少...这点我很纳闷
老板要员工自行加入咖啡公会保劳健团保(一个月将近$2000的会费,季缴)
公会费用员工必须自行全额负担,且不另外做薪资补贴
以大学毕业新鲜人来说,可能,或许 会愿意花时间磨练
但以社会老鸟来说,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付出的时间和劳力与薪资所得大大不成正比
这已经不是现代年轻人所谓烂草莓的问题,很明显已经违反劳基法!!
老板明知道人手不足,却不愿意增加人事成本,拼命压榨在职员工
想寻求管道申诉及检举...却不知从何下手?该收集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