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马上提离职还是过年前提离职?

楼主: n4939733 (monster)   2020-01-21 00:51:52
>疑问点:
>1.离职签呈要以最后校长签核为准
>2.我跟承办计画案的人说今天提离职,他说试用期也算是员工,所以也需要提前
>一两个月提离职
>3.现在提离职等于要到1月30上班后 才有人能帮我签核,承办窗口要我延后到一月底或
二月提较为适合
>目前的作法是 已经提出签呈等结果
也不想要再回去那个地方了...
单纯针对疑问发表
对学校计画人员的生态不太清楚
我猜你应该是下面这个类别
“至于私立各级学校编制外之工作者自103年8月1日起适用劳动基准法。”
所以应该还是适用劳基法的
所以你目前要思考的是一个问题
“想不想跟学校维持关系”
想的话就随里面行政摆布,然后想好过一点的话就每天准时上”下班”
老师什么放假过年上班就不要理他
最好手机Line封锁
然后随身携带录音笔
办公室有人口出恶言的话就看着他把录音笔拿出来打开
这样应该可以让你安安稳稳把”流程”跑完
第二条则是不用care跟学校的关系的话
请mail现任直属主管,人事承办,副本自己
说明自己因试用期内觉得工作与志趣不合(或其他原因,自己想)预定明日离职,烦请发
放离职证明。
不过如果有溢领薪资也建议询问缴回管道
然后mail上的日期就是你的最后工作日,有关于离职证明如果行政在那边五四三的话,还
是可以找劳工局举报非法事宜,简单来说就是你提出的1、2、3点都不成立,其实很单纯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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