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机关: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
人员区分:一般人员
官职等: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职系:经建行政
名额:1
工作地点:54-南投县,82-高雄市,97-花莲县
有效期间:111/10/19~111/10/26
(一)具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或相当等级考试及格,具经建行政职系任用资格,且无
特考特用及其他规定限制调任情形(于报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转调期限者始受理报名)。
(二)本职务需至高山地区执行公务,爰需有高山徒步之体能。
(三)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第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
工作地址:
南投县水里乡中山路1段515号(含塔塔加管理站、排云管理站、南安管理站及梅山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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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8%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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