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各位法律专家们大家好
小弟是房客于1/15签约
当时租屋处没有冰箱、洗衣机、电视
确认房东会之后补上以上电器
并保留一间房间提供他儿子过年期间回来住到1/31(他儿子人在中国工作)
我养一只猫(起先为难但后来同意)
以上谈妥后确认月租13000
押金一个月
而我为了想要折扣而事先年缴
13000*12-11000(折扣)=145000
后来家电于1/21、22补齐
而我也就入住了
打点的差不多之后今天想把猫接来住
结果因为武汉肺炎爆发
他希望能让他儿子多住几天
而猫的部分要我暂时寄放朋友家直到儿子回去(但没明说是哪一天)
此外他来找锁匠修他儿子门时
也不先通知我就迳自开门
后来来带女儿找儿子也是直接进客厅
我前一天夜班所以睡到下午
他以为我不在就直接进去他房间睡觉
还有其他种种事情我就暂且不说了
基本上这些林林总总、突发事项等
我想只租到2/14(满一个月)
之后就不想再租了
我愿意承担契约上的违约金
租金一个月做惩罚
并付第一个月房租及水电费
他听后觉得自己亏钱(新家电...)
想强迫我住到找到下位房客
并且要为买的家电负责(买或帮卖)
违约金他说依他们公司规定是两个月
此外还要付仲介费(他房东兼仲介)
理由是当初他自己刊登
不过我不是由这个管道联络他
所以我没有付这笔钱
以上就是我本人遭遇的刁难
下面有一些问题提问
谢谢
问题:
1. 他儿子要来住这件事是一开始就知道的,所以我只和他确定要住到什么时候,口头上
答应。如果他要延长,是否算违约?合约上是说”儿子偶尔回来住”。
2. 由于签约时房东同意养猫,后来用理由让我等他儿子回中国再养,是否算违约?
3. 租约开始后,房东可以以找儿子的理由随意进入屋内,并随意休息吗?契约上有说是
给”儿子”偶尔回来住。
4. 当初房东说会买家电的情况下,我搬走需要为新家电负责吗?
5. 合约上是写违约金一个月,他自己仲介公司规定两个月。我是否不需要理会他的规定
?
6. 签约时已经说我不用缴仲介费(房东一个月、房客半个月),并且我也不是以仲介管
道得知租屋。一见面我有问他是屋主吗,他说是。虽然他有刊登广告,但我需要为仲介费
用负责吗?
7. 目前我在房东手上的钱共年租145000,押金13000。如果照我自己的计算是否只需要付
违约金13000、一个月租金13000,以及水电费用。其余预缴的房租房东必须全数退还给我
?
8. 若房东坚持他的立场,不愿意还我剩下金额,还有什么管道可以强迫他还我?
9. 我自己对于法律不熟悉,若其中有房东与我互相侵权的部分也希望各位大大提出,谢
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