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烦的事,有点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上来向大家请教OWO
★ 前情提要
去年承租了一分租雅房,租期为:2018/07/01~2019/06/30
当初跟我签约的是房屋所有人的亲戚,同时也是住在另外一间雅房的室友。
且有说都是租给女生。我本来也打算要续约的,要不是.......
时间轴如下:
6/7 室友告知房东儿子将会北上住在套房以及和室,七月初就要搬进来,询问我
O不OK同住。我表达有点不方便,要再考虑。
6/14 我再次明确表达不方便,与当初说只租给女生相悖,因此可能会搬走。
但不知道为什么室友觉得“要不要跟那个男生相处看看,说不定你们会相处得很好。
乡下男生都很单纯的....”这类的理由想要劝退(?)
6/23 我明确表达不续租,只住到 6/30 租约结束。
但 6/24 室友说,“因为你太慢说了,如果7/1前没有找到人来接,房东会扣你
1个月的押金”
*当初签的合约的确有写“甲、乙双方得于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本契约,但提出之一方
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为先期通知而迳行终止租约者,应赔偿甲方相当于一个月
租金金额之违约金”。
问题:想问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挽救我的押金QWQ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