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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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无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慌了没有报警(事后后悔没马上报警),没做笔录,已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无联络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今天骑乘机车下班时行经馆前路因为车子很多,在钻车阵时机车不小心A到一台白色汽车
右侧,当下因为车多加上一时心急紧张也未停下查看就骑走了。
过了一小时觉得很不安想赔偿对方,就自行到附近派出所跟警方说明事情经过,警察说还
未接获有人报案车子被擦撞A到,后来跟员警到事发现场,也是看了一下,拿了我的行照
、驾照做个纪录后,叫我留了电话就叫我离开了。
六、问题:
当下有跟员警询问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员警是说双方当时都不在场了如果对方没有受伤加
上我现在有来备案说明,是不构成的,警方的意思似乎是要等被我擦到的车主报案这件案
子才会成立。
不过我疑惑的点是备案似乎没有法律效力,我也没有拿到报案三联单,还是我待会再去派
出所报案?,直到拿到报案三联单,然后找到车主赔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