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anoboy (人还挺多的嘛)》之铭言:
(刚查过版规好像没有禁止LAW版和版此重复发问
为想多听听高手的意见故在此也发问)
事实经过:
代表确实对他们产生颇正面的商业效益
问题:
对方目前感觉蛮有诚意的联系我要解决
但我想请教
以他们的电影规模、卡斯阵容、票房收益等来考量
应该多少赔偿金是合理的呢?
我并没有希望要狮子大开口,或趁机捞一笔
只要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又达到赔偿效果即可!
推 KKyosuke: 你要参考的是预告片音乐的一般行情 不是电影票房 07/08 14:02
推 hsinyeh: 找律师 我个人觉得有水桶可能 07/08 14:26
→ pianoboy: 3Q两位 07/08 14:46
推 weihsi: 找律师,可能会被水桶 07/08 14:51
→ pianoboy: 请问是触犯了哪条版规@@ 07/08 15:19
推 because: 这个版禁止商业文 07/08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