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信件骚扰的判决先例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9-09-02 15:45:29
※ 引述《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之铭言:
: 使用者们好:
: pttlaw 板目前受理一申诉案,
: 案件的争点在于 Violation 板长期援用的判决先例:
: 若当事人以明示拒绝和他人通信、对话、对谈,(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与其对话
: 或以加入坏人名单作为判断基础),之后若行为人再继续以信件或水球、对谈即可
: 该当之该款之骚扰行为。
: 简单的说,
: 只要使用者对寄信者表明不愿继续沟通,
: 寄信者又继续寄发信件者,
: 视为信件骚扰处分。
: 此判决先例已有八年历史,
: 恐有检讨必要。
: 是否应予扬弃,
: 改由法务实体审查,
: 信件骚扰违规仍须实体审查是否符合"骚扰"之要件,
: “骚扰成立”为优先考量,内容只要达成骚扰使符合本条,
: 若内容未达到明显骚扰之程度,再由数量来作为另一个判断依据。
: 站规之适用与解释,
: 必须考量对板主管理是否有不良影响,
: 以及对使用者的通信是否有不当限制。
: 于此,
: 希望使用者们可以给我们意见。
: pttlaw 板法务 longbow2
我倒是有另一个问题要讲。
群组长可以故意不收申诉者的信件、故意水桶申诉者来封杀申诉者的正当权益吗?
群组长可以故意放任群组底下的版主恶意泄漏使用者个资吗?
我就点名了,这个群组长就是GeminiMan。
当年我申诉Insurance前版主Leepofeng恶意纵容他某个在中山大学混
的狐群狗党泄漏我的个人资料‘超过一年’,所属群组的群组长GeminiMan不仅不处理,
还故意把我设成他的信件黑名单,
请问这种状况,你们站方是打算怎样处置?
管理阶层恶意泄漏使用者个资这么久,站方要不要处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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