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18)回台中去学校办了休学,
就顺便回去看了医师,
上次和她说好下一次她会帮我开立申请的资料,
今天等了好久,
我从来不知道像她这样默默无名的医师竟然也会有看诊到超过门诊时间的这天,
可能越做越有名气了吧!
她说今天下午之后的都是初诊病患,
不过星期二、三病患人数还是少,
没有什么时间跟她聊,
因为已经过了她下班的时候,我也不想太多打扰她,
她就边开诊断书边闲聊几句,
从七月以来,她就没有再开过药,
也没有再申报过支持性心理治疗,
也就是说,在我身上已经什么也没得赚了,
她大概也不会想要我了。
申请重大伤病卡要交四样东西:
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申请书
病历摘要或门诊纪录
诊断证明
医师上次就和我讨论说,
她觉得我状况申请通过机率一半一半,
她说没机会的她就会劝病人不要申请了。
我今天又再问她一次,
不会过的话我干嘛还要申请,
她说她也不会知道,
所以说就看看吧!
她说,就算有自伤自杀的情况也不是通过的依据,
主要是在精神症状,精神症状就是妄想、幻觉等,
但我没有,
然后人格疾患的部分也不写进去,
我六月份都没吃药后的部分也可能会让审查不通过,
所以,最后我从去年六月到目前共看诊26次,
只挑了八次的门诊纪录打印,最后一次的还停留在5月份,
但我六月以后到现在明明看了8次,
这样资料停留在以前真的对审查比较有利吗?
医师的判断可能吧!
她的病患好像似乎都是以精神官能症(焦虑、恐慌)和睡眠障碍为主,
她还说她不能帮我写躁郁症的,
我说我怎么会要妳造假?
她不理我,继续打字。
我猜大概是因为她以前自己提她觉得我可能是,
先申明,怕我要求吧!
不过既然她也长期都有挂一个296.90的诊断码,
依照这个诊断码去申请不会比较容易通过吗?
既然重郁症的这么难通过的话。
不要说住院比较容易过,
想到这就气,
我固定看诊的医院没有精神科病房,
医师开了诊断书要我去台中荣总找某位医师,
也透过她学妹与那位医师讨论我的状况,
那位医师,
他的专长是思觉失调的,
然后他们觉得我BPD就不收我住院,
还跟我说,他的病房都是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的,
你会想跟他们一起住吗?
我不介意,但是他既然这么讨厌我,
我去找他麻烦干什么,
还印给我什么候床单,
都骗人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