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世申报遗产税
但因为爷爷存摺遗失
问了国税局后说要申请余额证明
申请前,还上网查了资料,甚至致电中华邮政客服
再三确定要准备那些资料和应该由谁去办理
资料准备好后到了邮局,柜台却说:
“你不用办这个,国税局在刁难你,
国税局那边都查得到民众银行有多少钱”
“你只要从国税局那边拿到完税证明
就知道余额了”
当下我就纳闷了
我上网看了很多篇遗产税申报流程分享文
每一篇都说若存摺遗失,要附上余额证明
还问了不同间税捐稽征所的人员确认,都说要余额证明
而且,要取得完税证明的先决条件不就是要提供余额证明吗?
所以我当下就问邮局柜台:
“好,那先不管国税局,我文件都备齐了
继承人之一(我爸)也都来了,单纯要申请余额证明也不行?”
柜台竟然回说:
“那个要盖很多章还要缴申请费,你就去申请完税证明(跳针)”
此时来了另一名人员,就印了一张载有可用余额的单子把我打发走
没有核对我的身分、没有表头、没有时间日期、
没有邮局的章、没有承办人盖章、没收我费用
完全不像正式的余额证明
我想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还是国税局真的在唬烂我?
还是因为邮局是公家单位的关系所以税局可以直接看到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