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邮件包裹 寄出次日3天送达

楼主: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9-04-24 19:08:45
※ 引述《MobileShit ()》之铭言:
: 邮件包裹 寄出次日3天送达
: 中华邮政时常接到偏乡民众反映,寄出的包裹过了好几天都没收到,交通部为维持偏乡服
: 务品质,订定“递送普及服务标准”并于日前预告草案,规定邮件与包裹应在寄出3天内
: 送达,若是寄到离岛地区,则应在5天内送达,以此指标作为邮局评分考核。
: 为普及邮件包裹服务的递送时效,交通部规划,除受天候或交通运输等因素外,台湾本岛
: 内或离岛内互寄,自寄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印刷物自寄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 ;台湾本岛与离岛间或离岛间互寄,自寄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但印刷物自寄出次
: 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送达比率每月平均应不低96%。
: 交通部邮电司强调,许多国家都订有递送普及服务标准,目前规定仅适用中华邮政,一般
: 业者没有限制,除非未来开放民间业者经营邮政,才会适用。
: 中华邮政发言人郭纯阳表示,依照中华邮政长年经营下来的配送网络,本岛3天或离岛5天
: 内送达,实务上没有问题,而邮件、包裹超过配送时间,会影响员工的考绩,至于邮件遗
: 失、损坏,或是快捷、限时邮件延误送件,才会有补偿措施。
: 另交通部也预告修正“邮件处理规则”,明定寄件人应承担邮件因内装有禁寄物品责任,
: 若致中华邮政公司有损害者,可向寄件人请求赔偿;交通部指出,危险物品与禁寄物品不
: 能透过邮寄,但邮局基于尊重民众的立场,不会拆开检查包裹,但偶尔会有民众寄送的包
: 裹内藏有违禁品,海关开罚的对象是邮局却非寄件人,邮局再回过头向寄件人索赔,却苦
: 无法源,因此要修法明订,邮局未来可向寄件人求偿,预计11月1日正式实施。
: (中国时报)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421000467-260114?chdtv
交通部公告
中华民国108年4月19日
交邮字第10800092171号
主  旨:预告修正“邮件处理规则”部分条文草案。
依  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交通部。
二、修正依据:邮政法第四十八条。
三、“邮件处理规则”部分条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交通法规即时检索系统网站
(网址:https://motclaw.motc.gov.tw/webMotcLaw2018)。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隔日起六十日内陈述意见
或洽询:
(一) 承办单位:交通部邮电司。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仁爱路1段50号14楼。
(三) 电话:02-23492249。
(四) 传真:02-22492242。
(五)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长 林佳龙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74/ch06/type3/gov50/num17/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74/ch06/type3/gov50/num17/Eg.pdf
交通部公告
中华民国108年4月19日
交邮字第10800092172号
主  旨:预告订定“递送普及服务标准”草案。
依  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订定机关:交通部。
二、订定依据:邮政法第五条之一第四项。
三、“递送普及服务标准”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交通法规即时检索系统网站(网
址:https://motclaw.motc.gov.tw/webMotcLaw2018)。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隔日起六十日内陈述意见
或洽询:
(一) 承办单位:交通部邮电司。
(二)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仁爱路1段50号14楼。
(三) 电话:02-23492249。
(四) 传真:02-22492242。
(五)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长 林佳龙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74/ch06/type3/gov50/num18/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74/ch06/type3/gov50/num18/E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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