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限时邮件延误寄件人可请求补偿

楼主: iztabxi (啾啾)   2018-10-29 22:22:23
为配合参与CPTPP谈判需要,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邮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增订消费者保护条文,若因邮局过失导致限时、快捷邮件递送延误,寄件人可向邮局请求
补偿。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审查邮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邀交通部次长王国材、中华邮政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健宏等人列席备询。
行政院提案说明指出,为配合政府参与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CPTPP)、服务贸易
协定(TiSA)等国际经贸组织的政策需求,并因应经济及社会环境变迁,因此提出修正草
案。
为配合CPTPP中关于消费者保护及透明化原则的要求,初审通过的条文增订消费者保护条
款,若限时邮件、快捷邮件递送延误,经查明是中华邮政过失所致者,及挂号邮件未依中
华邮政公告处理规定递送者,寄件人得请求补偿。
初审通过条文也明定,为保障国民基本通信权益,主管机关应确保提供国内递送普及服务
,并由中华邮政提供普及服务;各国对提供普及服务的指定业者所需成本,会以授予部分
“邮政专营权”来弥补。
条文明定,除中华邮政公司及受其委托者外,任何人不得递送明信片、邮简、重量500公
克以下或单件资费不超过基础邮资13倍,目前约为新台币104元的信函,国内、外互寄的
跨境文件则不在此限。
若有民间业者违反邮政专营权规定,罚则将由现行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提高到
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王国材会后向中央社记者表示,邮政专营权部分,因为过去明信片、邮政信函都是邮局专
营,但有些国际的民间信函要到台湾来不能寄“信函”,所以草案明定500公克以下、邮
资104元以下的还是由邮局专营,其他就开放,因其他各国都对信函开放,这次修法就这
样进行。
王国材说,过去很多民间业者侵犯邮政专营权,希望提高罚则来遏止,因为邮局要提供普
及服务,在很多偏乡已经开始在做,这次配合修法提高罚则,民间也要尊重邮政专营权。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4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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