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4-04-28 21:21:22※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不,你还是不懂,社会契约只是一个解释政府正当性的理论。
: 社会契约不是魔法,不会在某人想杀人时阻止他。
: 所以人被杀我们只能借由法律来处罚,或者经由其他手段减少杀人之可能。
: 我们只是基于这样的“概念”去“理解”社会、国家、政府的规范“应该”怎么建立。
: 这是一个规范性的问题,不是一个如何实践的问题。
: 吾人没有在否定社会契约,而是说你说的那些不是社会契约而已。
社会契约并不是解释政府正当性,他是解释人与人之间的行为
政府只是社会契约下产生出来的产物
社会契约所建立的并不是人与国家或是人与社会,社会契约所
建立的是人与人,你还是没搞懂,在国家和社会存在之前,你
必须是人
白话马英九之所以是总统,在此之前他必须是台湾的人民,所
有契约针对的或是所有法律针对的都是人,而非所谓的政府
: 社会契约论没有告诉你“谁”。这是一种想像,不是一种能具体实践的东西。
: 而且自由主义者,会认为他们所创造的法律,可以经由后人的自由与价值去修正。
: 在还没修正之前,可以依据自己的良知或是理性加以拒绝。
: 但怎么拒绝又是一回事,不太想深论,反正问题也不是在这里。
既然没有人告诉你妳又为何知道必须遵守这个规范或是法律?
: 尊重少数其实不是民主政治一开始的样貌。
: 尊重少数是启蒙甚至20世纪才发展成熟的概念。也是宪政主义对程序的追求。
: 只要是人都是自利的,政府与统治者都可能会做出对自己有利却违法的事情。
: 要说人违法,政府不会违法,这种状况才是你说得无政府主义。
: 因为只要政府里面有人代替他行驶公权力,政府(代理人)就可能会违法。
: 不懂为什么这点可以争执?
: : 民主不是无限自由,他有权利也有缩限,这就是各学者已经解决的东西
: 我很好奇,没有人坚持有所谓“无限”的“自由”吧?
你讲的东西是尊重少数意见,这个是20世纪才产生出来的思想,我
讲的东西是尊重少数的生命,我反对皇帝统治,那我的下场?被皇
帝杀死,与整个支持皇帝者相比我是少数,反之当反对皇帝者是多
数时,那么死的就是皇帝
整个概念其实是在维持基本人权,也就是生存权
你还是一直没搞懂我问的东西,或者说你根本没去想我问的问题,
美国政府是什么?欧巴马是不是美国政府?白宫是不是美国政府?
政府并不存在,我门前面讲的都是代表政府的代表者或是建筑,政
府本身不可能也不会违反法律,违反法律的是代表政府的人,而政
府本身所代表的是强制力,无政府主义不需要这种强制力,她们认
定只需要法院判决你我就会乖乖遵守,但是可能吗?
无政府主义者习惯把所谓的政府切割,把行政权脱离后就认定这是
一个好的构想,但是相对的一个只有审判却无任何强制力的司法有
任何执行和存在的必要性嘛?
最后只要你认定集会游行不应受法令的限制那么,就是无限扩张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