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CAPCOM 状告 KOEI TECMO 侵害自家专利

楼主: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8-27 00:29:00
※ 引述《howerd11 (时间永远不够)》之铭言:
: 巴哈新闻 建议点开来看有图
: http://gnn.gamer.com.tw/8/102418.html
: 根据日本产经体育报网站报导,日本游戏厂商 CAPCOM 日前以“侵害专利”为由,
: 对另一家日本游戏厂商 KOEITECMO Games 提出约 9亿8000万日圆的侵权损害赔偿,
: 26日在大阪地方法院展开第1场言词辩论庭,
: 被告方 KOEI TECMO Games 向法院诉请驳回 CAPCOM 的请求。
:   遭到 CAPCOM 指控侵害其专利的游戏包括《真‧三国无双 猛将传》、
: 《战国无双 猛将传》与《零~红蝶~》等共 49 款游戏。
: 根据的是 CAPCOM 于 2002 年所取得的两项专利,
: 主要内容为“与别的软件组合后让游戏追加新角色与新剧本的功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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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功能在1994年发售的SEGA Mega Drive主机软件"Sonic The Hedgehog 3"时,
SEGA就已经利用卡匣软件,使用过与别的软件连动后追加新功能的方式了。
(较晚发售的Sonic & Knuckles与较早发售的Hedgehog 3连动)
http://tinyurl.com/otuepa6
: 以及“利用震动来通知玩家有敌人存在的装置”。
SCE在大约1997年夏季,宣传发表会上公布自家新开发的新一代手把[Dual Shock]。
也就是台湾俗称为"震动手把"的第一代产品。
当时传统的电玩主机手把,左边都是接近十字钮的方向键,右边则是圆形操作按钮。
Dual Shock当时在手把两侧底端与十字纽及操作钮连接的部位上,
加装上两颗圆形球状的操纵杆。(后来俗称的香菇头)
第一代Dual Shock照片:
http://tinyurl.com/o3zzx47
同年度第一款搭载此震动功的作品,是在12月3日于北美发售,12月23日于日本销售
的SCE自家作品<Gran Turismo>拟真赛车游戏。
(当时第一代GT的宣传词就是Real Driving Simulator)
当时这款游戏,玩家操作的车辆,与其他赛道上车辆发生碰撞时,就会触发震动功能。
(其实越过凹凸不平的路面,或是玩家车辆碰及道路护栏也会触发)
也就是说,现在Capcom的这两项指控,都有其他业界厂商,比它更早应用于游戏内。
Capcom在现实应用的层面上,不可能打赢这场官司的。
(除非他认为日本地方检察署的检察官跟大阪地方法院的法官都不会查相关资料)
那它为什么还要提告呢?
个人认为可能有两个原因:
(1)从PS3/XBOX360世代以来,许多厂商大家都跟着搞游戏DLC(下载内容)的方式,
来增加已经卖出的游戏,更多的销售金额利润。
卡普空眼红,看到其他日系厂商也这样搞而大赚钞票(不只Koei/Tecmo,Namco炒更凶)
于是想要多分杯羹,补贴自己游戏销售量在PS3世代之后所下滑的损失。
(2)炒作新闻度。Capcom虽然已经是世界知名的厂商,
但是对它作品熟悉的厂商,大多是从PS世代或甚至更早以前任天堂红白机世代,
就已经在玩TV Game的年纪较年长的老玩家。
对于成长于网络世代的年轻族群,或是游玩3D PC GAME比TV GAME更早的年轻世代,
对卡普空的熟悉度已经不像以前PS2/PS王朝世代的玩家们,当时那样存有好感的年代。
对其他应用这两种方式的厂商提告,甚至可以让更多欧美国家的消费者去注意到它,
甚至对电玩历史不熟悉的年轻玩家或电玩轻度使用者(Light User),
也容易被它提告的新闻所误导,以为Capcom才是最早使用的厂商。
作者: HHH0214 (........)   2014-08-27 00:43:00
就是因为常理面看来根本告不赢,才更让人好奇告这干啥?
作者: peacemaker1 (' jjj ' )   2014-08-27 00:43:00
第二点那个是指敌人要出现的时候,手把会先震动吧印象中零的确是有用到,鬼在附近就会开始震动,跟GT那种震动还是不一样吧?
作者: HHH0214 (........)   2014-08-27 00:44:00
总不可能是看养的律师团最近太闲找典试给他们做做...(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8-27 00:45:00
专业好文
作者: faang (昉)   2014-08-27 00:49:00
可是专利这种东西看的是谁先注册 而不是谁先使用
作者: zevrev (mischa)   2014-08-27 00:52:00
上古卷轴的开发商都告过minecraft的开发商了
作者: mindsteam (24fps狸猫任务)   2014-08-27 00:52:00
打不打得赢很难说……。
作者: lkk0752 (毫无反应,只是个300)   2014-08-27 00:53:00
先做出来=/=拥有专利,可能是卡普空养这专利养很久了
楼主: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8-27 00:53:00
可是Tecmo的零第一代是在2001年12月发售,
楼主: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8-27 00:54:00
Capcom这巴哈这篇新闻写在2002年申请的专利,时间上合并前的Tecmo比Capcom专利成立前还早使用.Capcom是提告者,提告要负有举证的任务.它必须要先能够证明,它专利的通过时间比K/T两社的作品,还要早通过.像是Koei的真三国无双,
作者: faang (昉)   2014-08-27 00:56:00
先做出来、先发售不代表有申请专利啊
楼主: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8-27 00:56:00
第一个使用猛将传来连动的是2002年8月的真三二猛将传.那么Capcom要提告光荣的真三国无双使用连动侵犯其专利,它就必须要举证,CAPCOM专利通过时间比光荣的真三二猛将传还要早.(不过如此一来,光荣开发人员也可以找理由,说在游戏内加入猛将传来连动的构想由来更早,只是商品开发完成才能拿出来销售.那如果真三二猛将传开发构想 早于 CAPCOM专利通过生效日,那Capcom在这一条诉讼还是无法成立.
作者: marsdora (CWES)   2014-08-27 01:00:00
最先有震动的是N64,只是需要另外装震动包
楼主: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8-27 01:00:00
我知道N64有震动包,我指得是第一款在手把内建震动功能的.当时日本媒体的新闻稿也是这样写.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4-08-27 01:01:00
日本有先使用权 比特许许可早使用于业务上的话先使用权>特许权另外有人找出 这两项特许期限快到期 不排除是到期前捞一
作者: faang (昉)   2014-08-27 01:05:00
先使用权是对造提出的抗辩 但是原PO讲得很像是自始不成立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4-08-27 01:05:00
票看看的心态在告 问题是日本业界不像美国诉讼当饭吃这告下去会让老卡可能断送跟其他厂的所有合作关系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8-27 01:10:00
当年特许厅审委也不会那么认真去一个个玩游戏八成是不知道那是先前技术就给过专利了这种案子KOEI随便提个举发就解决了也不用什么先使用权 光新颖性这关就很难过了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4-08-27 01:14:00
只要举证没有原创性,专利就会被撤销了这是请了洋律师当法务吗,日本游戏业界还挺"和谐"的
作者: peacemaker1 (' jjj ' )   2014-08-27 01:16:00
capcom、konami从以前就很会告..没那么简单了事吧..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4-08-27 01:16:00
主动点这种火,业界关系会很差吧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4-08-27 01:39:00
要说的话以前应该都是告自己的专长吧 像格斗老卡确实算业界翘楚 他告别人也不太有人讲话 不过这次根本...而且还是自家作品有参(ㄔㄠ)考(ㄒㄧˊ)过的作品...
作者: lunkk (lunkk)   2014-08-27 09:40:00
专利并不是先注册就可以,还要具有新颖性而实际上专利内容也不是看专利名称就可以完全了解说不定那几篇内容是在讲细部结构的改良没看说明书内容还是不知道
作者: faang (昉)   2014-08-27 09:52:00
楼上的逻辑不太顺 就是因为当初被认为具备新颖性 注册才会通过啊 至于被事后打掉专利 那是另一件事了
作者: s955120 (姊控の尤托列)   2014-08-27 10:06:00
注册局并不是什么都懂的,你知道"轮子"这个东西被重新发明且申请专利成功几次吗? 这个太容易拿到已存在事物专利的事情已经被批评很久了,不是最近才有
作者: kuninaka   2014-08-27 11:11:00
告看看,告成功就爽了
作者: lunkk (lunkk)   2014-08-27 11:12:00
审查官不是神,不可能所有前案都找得到也因此才有举发制度的存在,f大之前说的申请前"已经发售"就表示属于审查官没找到但实际上有前案的情形当然可以"新颖性不足"来举发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4-08-27 11:17:00
其实这种基本上就是靠双方嘴砲 看谁能说服外行人而已XD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4-08-27 13:05:00
光荣: 看来只好请古美门出场了
作者: seanx (龙昭)   2014-08-27 16:34:00
faang好像很想Capcom告赢的感觉
作者: faang (昉)   2014-08-27 22:37:00
我只是提出对于专利制度的认知 谁赢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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