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自创品牌,有几个关于商标的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
目前所知假设品牌名称叫做“甲乙丙”,而LOGO图案中有“图示+甲乙丙文字”
1.是否要申请文字商标及图示商标较好? 而非只将LOGO图案拿去申请商标
2.若仅将LOGO(LOGO中有甲乙丙文字)拿去申请图案商标
是否表示他人可以使用“甲乙丙”纯文字当作品牌名称?
这部份上网搜寻好像都没有找到清楚的解释
3.假设自创品牌后,未来在商品的命名上与他人品牌名称一样,是否侵权?
例如:自创品牌叫“甲乙丙”推出一项咖啡豆商品叫“大大”
而刚好有某间卖咖啡豆的品牌名称叫“大大”或是推出的咖啡豆叫“大大”
4.假设自创品牌后商品纯粹在网络上贩售(例如虾皮),是否还需要申请营业登记?
5.通常会先申请文字商标,等通过后再请设计师设计LOGO吗?
还是先设计LOGO后,再跟文字商标一起申请?
因为怕设计出来的LOGO申请不过,又要重新花钱设计
不晓得是否会有此问题?
以上,已经有爬过相关文章,但还是有点含糊不确定,麻烦前辈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