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德州法官禁止三星利用中国法院裁决来起诉爱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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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德州联邦法官Rodney Gilstrap 于2020.12.28裁定,三星电子有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不能使用中国法院的裁决来阻止美国法院确定三星和爱立信专利的专
利使用费率,这是在全球专利使用费争议中备受关注的案件。
Gilstrap法官表示,他有权确定三星和爱立信是否履行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的授权
及义务。最后,法官禁止三星执行中国法院该裁决就是限制爱立信提起诉讼的能力。
爱立信于去年12月在德州对三星提起诉讼,指责它拒绝真诚地进行谈判,以便三星可以要
求对爱立信的专利不公平的价格。几天前,韩国三星在中国武汉提起了诉讼,要求该法院
确定爱立信专利的全球定价。
世界各地的法院都在进行诉讼而有些裁决会影响其跨境活动。当涉及跨国公司之间的专利
使用费纠纷时,这导致了在全球范围内的跨境诉讼增加,各方都希望在管辖法院取得有利
裁定,使其在后续谈判中具有优势。这就是爱立信和三星达成2014年交叉授权协议(他们
正努力重新谈判)之前发生的事情。
然而,英国最高法院于2020年8月裁定,对于涉及行业标准的技术,英国法官有权设定全
球专利率。这种恐怖平衡诉讼游戏导致公司寻求取得一个国家的法院有利判决以阻止其竞
争对手在另一个国家的诉讼。爱立信选择对专利所有人友善而闻名的美国法院(东德州)
作为主要裁决者,而三星的法院选择寻求低授权费率(中国的法院)。
于是,三星于2020年12月25日从中国法院获得一项命令,要求爱立信不得在武汉以外的任
何地方寻求4G或5G技术的专利使用费。然而,美国法官Gilstrap命令阻止三星执行该命令
,并命令三星电子支付中国法院对爱立信征收的任何罚款。
Gilstrap说,该些案件并不完全相同,双方都可以继续进行。中国法院禁止爱立信在世界
任何地方阻止其4G和5G专利的使用。Gilstrap指出,三星已向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
爱立信提起了专利侵权,以寻求阻止爱立信的基地站进口美国。
Gilstrap法官认为,法院不应该允许三星对爱立信施加经济处罚,因为它试图提出与三星
本身已经提出的相同要求而没有任何反诉。应根据案情解决德州法院、武汉法院、美国国
际贸易委员会及其他地方所面临的问题,而不应基于通过诉讼手段获得的不公平经济杠杆
。这样是不公平行为。
美国德州东区地方法院(Marshall)的案件是爱立信诉三星案,分别为20-380和21-1。美
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3520案件涉及具有无线连接功能的某些电子设备,以及涉
及ITC 337-3522的某些无线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