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NAZS5fZ (PUBLICISS_PT)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6-05-06 02:56:44
※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铭言:
: 一、文章标题 
: [文章] 本板#1NAAiU2A
: 二、文章网址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62384389.A.A63.html
: 三、违规人名称
: chx64
: 四、违规事实 
: chx64于该篇文章内提到
: “最重要的起因在于闹板被xxyxx检举造谣遭水桶,心生不满”
: 第十条 于本板文章(含暱称及签名档)、推文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
:     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引战、干扰讨论等,水桶一
:     至两个月处置。
: 本人仅依本版版规再次提出检举,并无chx64所说的。
首先,chx64板友于该篇文章内提到:
综上述四点而言,可以很明显判断该检举人为刻意钻洞取巧闹板
最重要的起因在于闹板被xxyxx检举造谣遭水桶,心生不满
详见:#1N1G6aYo (PUBLICISS_PT)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59945892.A.8B2.html
我于2016.4.13判决XDDDDDDDDDD板友水桶(04/13 02:08)
而XDDDDDDDDDD板友在2016.4.14再次将一年前(2015.3.21)
对xxyxx板友的检举提出。
这样紧密的时空接密性,再加上chx64板友文章内其他的论点佐证,
会让人有如此推测也是可以明了。
更何况,查看chx64板友通篇文章,内文并无本板第十条所谓
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引战、干扰讨论等情况,
若是只单对该句“最重要的起因在于闹板被xxyxx检举造谣遭水桶,心生不满”断章取义,
是会让文章的结论整个失焦。
因此,此检举并不成立。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6-05-06 16:29:00
他可以推论我不能推论,真是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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