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gku (亘古)》之铭言:
: 版上各位前辈好,小弟一届刚出社会新鲜人
: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小弟六年前做功课用的电脑各种问题频发,眼看是要寿终正寝了,无奈
: 手边现金存款不足,但是有点急用,想到某屋分期一台两万多的电脑
: 昨日网络下订单并在备注写想分期,刚才正准备收到对方打电话确认,却被告知
: “我们要你分期完才会开始组电脑”
: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指“头期款”之类的,再向对方确认一次,得到的回复确实是要“把分期
: 《全部》的款项缴完才会出货”
: 于是我只好把订单取消
: 请问是现在分期付款的定义变成这样,还是这是某屋的销售规则?那我不如等到存够钱再买
过去有碰过类似经验。
如果内容属实,这可以直接报警处里,
因为这已属于诈骗范围。
就算你是用现金分期,然后他跟你说契约内也有备注你说的情况也无效,
因为牴触消保法17条。
你看哪个店员这样跟你讲的? 你跟他说不出货就报警你看他会不会紧张。
不管你是用信用卡还是现金分期,
你缴钱的对象都只是你的信用卡银行或对方所配合的银行/产险。
你消费完成候,该店过段间就会从配合的银行/产险拿到款项全额,
风险是银行/产险在承担,那分期的利息是缴给银行他们。
催缴钱也绝对是银行跟你催,跟店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分期交易完成当下就完成了,对店家而言就等于付完了钱了,
他不出货,那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