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肥谈2个在越南外派工作,苦恼中
a工作.
薪资用美金全额付,约NT 100万,公司好像是开在obu的,反正就我自己要开台湾的银行
美金户收钱,何时想换成台币都自己决定,台湾无收入没税,越南的税公司处理,因此告
知我的金额,就是我的税后实收金额
b工作.
薪资台越2地支付,顾用我的公司是台湾的x公司,但外派到同集团下的y公司上班,这样我
是被台湾的x公司聘雇,因此有劳健保,薪水则是台湾发一部份用台币,越南发另一部分用
美金,不会代缴台越2地的税,所以告知我的金额,都是税前金额,但还要去核薪才知道
数字
问题:
1.
越南税率少说20%-35%, b工作给的又是税前额,这样我岂不是台越2边都要被课税? 假
如要选b工作,该怎么要求才能税后拿到跟a工作的NT 100万差不多呢?
2.
a工作这给法听起来不错,有什么隐忧之处吗?
感谢前辈分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