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很喜欢寄一些网络信转寄
常让人觉得危言耸听
以下这封信 关于存证信函
我记得存证信函的功能并没有这么大呀
想请问大家的看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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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爱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骗经验
乖乖交了五万多元,事情经过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诚”寄来的“存证信函”说我欠他三万七千多
因为是没有的事,我理所当然觉得是诈骗事件,也没理会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来的“支付命令”
说我欠“元诚”这家公司钱应偿还,如有异议要20天内提出
只是一张自说自话的纸,我还是觉得是诈骗事件,一样置之不理
最后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执行命令”
主旨告知:将强制从我任职处扣薪水偿还
我虽然还是觉得是诈骗事件,但居然对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资料
我就打电话去彰化地院查询,赫然被告知这是真的!
我回头理解整个事件,才知道这个民事非讼事件的流程:
“存证信函”、“支付命令”、“执行命令”
对方已经让非法变成合法,只因我没有在20天内提出异议!
也就是说我没有在20天内说对方是错的,就表示我默认对方是对的!!!
对方依时间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后,“执行命令”已经是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执行
结果三万七连他所说利息,我总共乖乖汇入五万三千多到他指定户头里
有无救济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诉讼”
但是律师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时间、力气与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现实付出与经济效益绝对不划算
我是个很怕麻烦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诉讼跟这些人搅和
我要付出的情绪成本恐怕更高
五万多,算了,就认栽了!
我到彰化与台中地院声请阅卷,发现对方真是有“个案控管”地逐步处理相关申请
我因个人资料外流在他们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帮我问到一位律师,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类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样是被说欠“和信电信通讯费”,不过律师处理的方式在此建议给各位
1. 先到远传(和信98年已被远传合并)直营门市填一张“未申办声明”(制式勾选表格
而已)
2. 再到地院提“异议”,这样就没事了
律师也说更简单的作法,其实只要在20天内跟地院提“异议”
地院就必须重起调查,开庭审理,其实也会没事的
坏就坏在我自认没作这件事
觉得是诈骗事件就都仗势天理还在,不处理
我现在才学会有人随意指控你,不要以为对方是疯子骗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说他是疯子骗子,反倒自己变成百口莫辩的傻子!
其实事情发生到现在三个多星期
我还是处在讶异我们的民事诉讼处理流程可以如此简单让人受害
诈骗集团可以只用两封信、两张纸(都没有任何附件说明)
让我一个大学教授因懒散乖乖认输赔钱
诈骗集团的专业实在比我的专业好赚太多了
花五万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识课
提醒大家别跟我犯一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