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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教务处 注册组
委托人: 田美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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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湾大学联盟所属国立台湾大学、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及国立台湾科技大学校际选课自
103学年度第1学期启动了,三校学生的选课将更为多元、丰富。
兹将国立台湾大学联盟校际选课重要事项胪列如下:
一、校际选课以三校学生为对象,并以学期课程为限,不包含暑期课程。学生选修他校之
科目、学分总,须依学生原肄业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基于互惠合作原则,三校学生校际选课视同校内选课,依原肄业学校规定缴费,免缴
开课学校学分费。本校学生选修台师大、台科大课程,除学士班延修生及进修推广部学生
须缴交本校学分费外,其余学生无须缴费。
三、校际选课方式,103学年度第1学期采纸本申请(通识课程除外),名额由授课教师自
行管控,敬请授课教师惠予提供其他二校学生选课之机会,通识课程依三校协商后开放之
课程及名额,并入学生原肄业学校选课系统办理线上选课。103学年度第2学期起全部采行
线上选课,将事先调查开放校际选课之课程及名额。
四、相关资讯请参见“国立台湾大学联盟校际选课资讯共同平台”
(网址:http://www.aca.ntu.edu.tw/UniversityAlliance/ )。
五、国立台湾大学联盟校际选课协议自103学年度第1学期生效,原本校各院系所学位学程
中心与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各单位签订之各项校际选课协议停止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