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AD的新闻想到这篇就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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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m.hupu.com/bbs/25555303.html
让我们先来关注一下近几年几位即将成为自由球员的明星球员转队情况:
Paul George
George在 17 年 4 月球队季后赛再次败给James的球队后提出了离队申请,随后“George
告知各队不会续约,一心加盟湖人 ”。在一番混战后,雷霆成为交易的黑马,用Oladipo
和Sabonis换来了George。一年后的同一天,George承诺和雷霆续约。
值得留意的细节:
1. George在合约到期前一年申请交易,并指定湖人为下家。
2. George并没有直接向球队或队友表达不满。
3. George和雷霆的续约第四年是球员选项,传闻他很有信心能在第三年跳出合约( 31
岁)时与雷霆再次续签 5 年顶薪(这样续约达成了金钱利益上的最大化)。
Kawhi Leonard
Leonard在 17-18 赛季只为马刺出战了 9 场比赛。关于他的伤病到底是什么情况在这里
就不赘述了,因为实际上只有他本人的团队知道发生了什么。从他这赛季的状态来看,这
次伤病对他的长远影响几乎为零。在队友请求他季后赛复出失败后(一个简单的逻辑:大
家都是职业球员,谁都知道伤要好利索了再打,那么请求他回来的前提是什么就不言而喻
了),Leonard实质上拒绝了为马刺打球的可能,并在 2018 年 6 月通知所有球队将和洛
杉矶球队签约(明确提出交易申请并指定下家)。Leonard最后被交易到暴龙。
值得注意的细节:
1. Leonard在合约到期前一年申请交易,并明确指定洛杉矶球队为下家。
2. Leonard的团队试图让他成为球队“误诊” 、“逼迫复出” 的受害者,但随后明确指
出要去洛杉矶就显得有些欲盖弥彰。
3. 整个事件中Leonard个人没有任何表态,一直说伤势未愈但也没有任何证据,回头看更
像是球员为了被交易拒绝为球队出战的剧情。
Jimmy Butler
Butler在 18 年 9 月向灰狼提出了交易申请,他的“心仪下家是篮网、快船、尼克 ”,
同时“最希望加盟快船“。随后Butler拒绝锡伯杜让他重返球队的请求,并在回归球队后
的训练赛上”言语挑衅队友、教练和管理层“,还说出了金句:“谁是最努力打球的人?
是我!”此外,Butler还希望被交易后“与新东家签下 5 年 1.9 亿的合约”。被Butler
点名开火的Towns和Wiggins则没有正面回应。闹剧过后,Butler被交易到 76 人。
值得注意的细节:
1. Butler在合约到期前一年申请交易,并明确指定下家。
2. Butler塑造的矛盾点是“队友不努力” ,并不断强调自己没有天赋但最努力以争取舆
论支持。
Anthony Davis
Davis在两周前提出了交易申请,并提出愿意和湖人、公鹿、尼克和快艇续约,同时“不
倾向于为赛尔提克长期效力”。交易截止日已经过去,可以预见的是在休赛期开始前Davi
s和鹈鹕会暂时友好相处,赛季结束后会发生什么还难以预知。
值得注意的细节:
1. Davis在合约到期前两年申请交易,并明确指定下家。
2. Davis并没有直接向球队或队友表达不满(但目前不能确保休赛期不会发生矛盾)。
Ant
各位看官,或许你是以上某位球员的球迷,你觉得自己喜欢的球星有充足的理由离开
球队
,甚至你会觉得老东家对不起球员。我无意与任何人争辩,想要离开母队也绝不是罪大恶
极的事,自由球员转会母队甚至无法干涉。
但请您把这几位大牌的转会情况都看一看:有没有共同点?
对,除了Davis(距离合约到期还有两年)是例外,其他的球星都等不及成为自由球员(
自由球员可以随意挑选下家,比如詹姆斯、杜兰特等),而是在合约结束前一年申请交易
,并且仍然想要去自己心仪的球队。但交易的主动权并不在自己手中,所以他们向球队施
压,球队会担心球员交易价值不断下降故而会加速交易进程。
那么球星们纷纷这样操作的原因是什么呢?先来了解一下伯德条款吧。
Ant
大鸟伯德条款( Larry Bird exception ) , 也成为大鸟伯德条款、伯德条款、大鸟条
款或鸟权,是一个关于 NBA 各球团与球员之间签下无视球队工资上限合约之特例条款的
一种。
该条款是规定如果选手在过去三年没有被裁,也没有以自由球员的身份更换球队,则在合
约期满成为自由球员后,该所属球队可以无视球队工资上限签下该球员(原在NBA 的劳资
双方协议中,只要球团中所有球员的总工资超过球队工资上限,则球团无法与任何其他自
由球员签约)。所签订合约最长合约年限为六年(2011 新版劳资协定改为5 年),且第
一年的工资不得超过该球员的最高工资,每年的工资涨幅最高不可以超过10.5% 。当合约
内的球员被交易时,鸟权也随球员一起被交易。所以,超过工资帽的球队如果想引入自由
球员,可在该球员成为自由球员之前的一个赛季将其交易过来,通过鸟权突破工资帽的限
制与其签约。【以上摘自维基百科】
简单来说,拥有球员鸟权的母队可以在帽上和球员续约,并且母队可以开出年限更长、工
资更为优厚的合约,在续约球员上会拥有优势。
Ant
伯德条款的本意是为了让小球市球队在和大球市竞争时更有可能留下自己培养多年的优秀
球员,这对于小球市球队来说无疑是福音。近些年来像字母哥、Towns(灰狼)、Booker
(太阳)、Jokic(金块)等球员都是伯德条款留住年轻潜力球员的范例。但伯德条款的
优势似乎仅限于留住准备签第一份大合约的年轻球员。
对于已经有所成就、正在步入巅峰期的球星来说,另一股风气正悄然兴起:这些明星球员
既想去大球市,又要拿 5 年顶薪,因此就想方设法逼迫球队在合约到期前一个赛季把自
己交易走。与此同时,他们还需要一些表面上的理由让自己的离队要求正当化,比如年轻
球员不努力、球队不给治伤等。这样一来,伯德条款反倒成了这些球员更早离开球队的原
因。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得不到球员续约承诺的球队依然积极交易:这样操作的球员宁愿和球队
撕破脸也要保留鸟权,他们不会情愿放弃鸟权成为自由球员。通过交易得到球员手握鸟权
,谈续约时自然有底气。
写在最后:这篇文章绝不是谴责球员爱钱,没有人不爱钱,也没有人工作不为了钱。从球
员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球员团队选择这种收益最大的路线似乎也无可厚非。对于小球
市球队来说,他们会提前一年失去自己当做核心培养的球员,虽然同时能换回其他筹码但
得到另一名基石球员无疑是难上加难。
最关键的是,如果这样的风气持续增长,处于巅峰的基石球员和母队续约的可能性会越来
越小(面对着去洛杉矶纽约拿 5 年顶薪的可能性,和母队用同样价格续约就显得竞争力
不足了),最后的结果是摆烂多年选中的基石球员在第一个大合约结束前一年( 25-28
岁左右)会选择去大城市,小球市球队永远无法真正拥有处于巅峰的巨星。
当然,我们还能看到另一个规律:所有指定下家的球员都没能如愿,这或许是小球市球队
在无奈下最后的抵抗吧。这也是鹈鹕不会轻易把Davis送给湖人的原因,让任何球员这样
的要求如愿都会损害所有小球市球队的长远利益。
感谢:
这篇充分点出小城市的问题
这样操作对顶级球星几乎不亏
像George这样虽然没去想要的球队但雷霆也不错 直接鸟权续签
最好的当然是到想去的又鸟权续签
失败了还可以先签1+1等一年再拿大约
虽说以上都是顶级球星限定
这样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鹈鹕死都不把AD送去湖人
反正我养再多人最后都会走那我现在也不会让你如愿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