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之前承接民权西的会籍 没有遇到这个状况耶~~
当天跟要转让的ptt版友约好 就马上办好了
只跟我说 我不能再转让给别人 因为我是承接会籍的
虽然我觉得 不合法理 但是我应该也没要转让的意思
就懒得去说啥
※ 引述《lacseven (乔巴)》之铭言:
: 我是在2019-6办理民权西路的会籍的
: 结果现在要转让会籍,他们说要提书面同意并写明转让原因并“呈请同意”之后才可以转
: 让。
: 现在是怎样?连转让都还要消费者上书呈请同意才可以,还跟我说没有违法,这条当初就
: 已经说违反消保法里面说的“消费者可以无条件转让的权利”,我根本可以完全不鸟你,
: 还要给主管同意?
: 阿如果不同意就不给转是不是,附上转让理由我都可以接受,结果不是,我必须先找一天
: 去申请同意,再另外找一天去办理转让。
: 更扯的是用信用卡扣款,还只能转给信用卡扣款的人?????
: 打给客服,客服还跟我说,我再请现场主管跟你联络,看他同不同意...到底为什么我转
: 让会籍要经过主管同意?
: 反正我文件已经准备好要去消保会,这篇文章是来提醒想去这间健身房的人,三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