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手机遗失遭侵占[侵占人反过来威胁提告]

楼主: pianoboy (人还挺多的嘛)   2015-04-02 13:59:42
原以为这件事就此落幕即可,
没想到就在刚刚,
侵占人特地传短信给我。
他很不满我将资料交给记者,
报导后让他造成极大的困扰,
指称我的行为已触犯刑法318条之1条‘妨碍秘密罪’,
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限三天时间思考回应他,否则对我提告。
唉,我被板友打脸了!我错了
由此看来他非但不单纯老实,反而蛮凶恶的!
现在看起来,我真的是笨蛋,
笨到居然在这个板一直努力维护他的权益,
笨到有些板友一直嘘我笑我人太好,还是选择原谅他,
笨到在讨论时我全部自己绘制全新图片,只希望保护他的隐私,
笨到我把资料交给记者时还特别请记者:‘侵占人已经归还不要让他曝光’,
笨到放弃自己运用法律严厉追讨他的权利,选择和解和原谅。
现在却落到,要被加害人反过来告受害人
这年头,好人真的难当喔。
作者: DesertEagleX (banbanban)   2015-04-02 14:39:00
再乡愿啊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04-02 15:14:00
拍拍 找法扶咨询先吧!!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5-04-02 21:41:00
看到这种情况我都会很幸灾乐祸大笑三声,自己蠢怪谁第一天出社会吗?偷你东西的人不立即送交警局还原谅怪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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