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ov (敌人在竹林寺)》之铭言:
: 又被检举聚众闹版惹QQ
: 可是那葛母猪版
: 明明就是有人发钱才爆炸der
: 这些人还想算到我头上QQ
判不下来的啦,你又没说去哪个板,
你要是说你指的是八卦板也通,
检举王这个人就是这样啊,看到黑影就开枪。
上次某人说他讨厌一个116的,想修理他,
连名字什么都没说,也没特征,
只是心情文而已,
检举王马上回文说他是黑道…
还备份哦,想吓人犯了法!
好笑吧,他自己算不算公然诽谤??
想用法律吓人,结果自己…
然后问他这件事,他一律装死,哈哈!
原文我备份给原PO了,有半年的时间可以考虑告不告,
如果要告检举王,网上说一声,出诉讼费帮忙写诉状的多得是,
开庭时想去看的人也很多。
噢,这只是一个小建议啦!
关键字:小弟是粗人
对了,有空就大家备份,万一哪一天出庭,会需要一些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