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妇教儿女乱伦达3年诡辩教“性教育” 社工访谈家人群交3年曝光
一名女子以“性教育”为名,让儿子、女儿和继夫行集体性交,乱伦期间长达3年。台湾
高等法院依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等罪判继父5年10月徒刑,生母3年2月徒刑。
检方指控,继父和生母对这对小兄妹的犯罪行为多达5次,被害期间长达3年,使得2名小
孩性观念错误偏差,以为有性需求,兄妹、父母和母子间都可以“相互完成”,都送进了
少年法庭。
从事鹰架工作的继父声称他本性良善,木讷而不善言词,之前因工作地点、离婚程序完结
后未立即办理户籍迁移而造成联系障碍,在浑然不知有司法程序的状况下因临检而遭羁押
,但他完全坦承犯行,全力配合司法调查程序,痛改前非。他说自己只有国中毕业,智识
不高,不知道会触法,请求轻判。
生母则表示长年遭受丈夫家暴、性虐待,为了家庭和谐仍忍受丈夫对孩子的“发泄”;她
曾告知孩子这些“性教育”不正确,但丈夫依不满就发泄在4个小孩身上并打骂,她无从
选择,只能接受丈夫主导的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