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底组规仅提及[申诉]、[检举]类文章,非当事人不得回复
以及如对组务有问题或疑虑,应以[讨论]、[问题]标题形式发起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板主申请事宜,是否应限制非当事人的回复行为?
方才看到#1VSX6ArY及#1VSsDyc3两篇文章,内容与板主申请的关联薄弱,且发文者并非
板主申请案之相关当事人,个人以为如对现任板主申请有疑虑,应以“问题”标题发起
,而非直接回复板主申请案,避免对组务不熟之板友造成困扰
且,PTT各小组板亦有“非当事人,不得回复申请类文章”之组规,如国家研究院历史
研究院小组板组规<<历史研究院办事处看板规范>>修正& 1.0中第2条规定之说明:
“2.[申请]类文章不得回文,[公告]、[判决]类文章非组长不得发表或回文。
本板文章未经作者及组务板板主许可禁止转载至他板,违者处三月以下水桶。”
本人认为,命理小组板组规可参考此条并增订之
以上,望小组长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