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塔罗版主ufenlong/qllvv第二次怠职

楼主: wearewinner (GET)   2017-11-08 15:06:28
这个辩解其实非常薄弱...
※ 引述《ufenlong (沛辰)》之铭言:
: ※ 引述《wearewinner (GET)》之铭言:
: : 老实说...推文才真的是让人觉得幽默...
: : → ufenlong: "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涉及诽谤喔! 11/05 1
3:52
: : 这句不涉及诽谤喔...因为你们两个不是最烂这是客观事实...
: : 说你们不是最烂很应该啊...因为你们就真的不是最烂...我是在给你们鼓励...
: : → ufenlong: gkc先生的确有转寄一篇文章给我,但该信内容笼长又语焉 11/05 1
3:53
: : → ufenlong: 不详,我看了之后搞不懂g先生的意图为何,所以我就顺手 11/05 1
3:54
: : → ufenlong: 删了。信件内容其实只需要写"我已非不受欢迎人物"即可, 11/05 1
3:56
: : → ufenlong: 转寄了一个拐弯抹角的文章,但又没有直接达自己的意图, 11/05 1
3:57
: : → ufenlong: 这目的不禁令人疑惑到底是想干嘛? 11/05 1
4:02
: : 据gkc说...他转给你的文章就是群组长原原本本的公告...
: : 也就是这篇 #1PseEoJE :
: : 10/09 sitos □ [公告] 处理 #1PgdVacE (Magic_Center)
: : 所以你的意思是群组长的公告语焉不详拐弯抹角囉? 那为什么同样gkc请我代转的
: : 紫微斗数讨论区版...以及同样转寄给占卜版版主..人家就看得懂?
: 看的懂与看不懂,是"非常个人"的事情。
: 我举一个譬喻,用以解释这个"非常个人"是什么意思。
: 假设你我都在同一家咖啡厅里喝饮料,此时咖啡厅播了一首歌曲,
: 是一个西班牙歌手唱的歌谣,你学过西班牙语,所以你听得懂歌词内容,
: 但是对我来说,我没学过西班牙语,听了之后可能会觉得旋律优美,
: 演唱者嗓音独特,但就是不知道内容在讲什么。
: 所以我看不懂g所转寄过来的文章并不奇怪。
: 既使假设我是有意的,你要如何证明,我看得懂,又或看不懂?
: 相对而言,我可以证明我真的看不懂。
: 文章代码(AID): #1Pstmt4a (Magic_Center) [ptt.cc] R: [公告] 处理 #1PVXRWyy
: (Magic_Center)
: 我看了这篇群组长的文章,我真的搞不懂目的为何。
: 我可没有专门针对g先生又或是w你本人。
斗数讨论区版版主看得懂、占卜版版主看得懂、我跟G大也看得懂...
就你看不懂? 那只表示您的能力可能不太适任版主...举西班牙语又更
不伦不类...因为群组长写的是中文...看不懂的也只有你..
而且公告里面不管你其他字看不看得懂...里面其中写得很清处
(故在此中止小组层级对 gkc 板友之处分。)...这句你说看不懂?
这个我想叫小学生来也看得懂...所以显然这个理由说服力太低...
: : 直接寄信说"我已不是不受欢迎人物"才有问题吧? 口说无凭有什么公信力?
: : 直接转寄给你群组长的公告...这才有凭有据吧...
: 有凭有据,但也要明确的表达该文章或信件的目的吧!
: : → ufenlong: g先生在魔力神殿与魔力群组板务有非常多申诉与被申诉的 11/05 1
4:04
: : → ufenlong: 文章,突然转寄一篇笼长又意图不详的文章给我,你认为意 11/05 1
4:07
: : → ufenlong: 图到底是想干嘛?况且塔罗板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他 11/05 1
4:09
: : → ufenlong: 有转信给q板主吗? 11/05 1
4:10
: : 群组长的公告...不管转给谁...都要依公告照办吧...难道转给q版主你们就不需要照
: : 公告解桶?
: 1.重要相关信件要cc给所有相关人士,这种道理你都不懂吗?
: 2.你们申诉与被申诉的文章那么多,判例也很多,难道我每篇都要详读吗?
原来群组长的公告不需要详读喔...你自己都承认没有详读了...
那就是你的疏失还有什么好说?
: 况且你可以去调BBS系统操作资料,我可没有一看到是g先生的转寄文章,
: 在第一时间就删掉了,我看了两次还是搞不懂目的为何,
: 不把文章删掉,难道我要把它打印出来,供起来拜吗?
(故在此中止小组层级对 gkc 板友之处分。)
(本小组辖下各板若有因 #1O3wN2H_ (Magic_Center) 判决给予 gkc 板友水桶处分,
请板主协助解除水桶。)
读这两句需要读两次搞不懂目的..?
: 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你说"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涉及人身攻击。
事实叫做人身攻击...? 事实你们两个就不是最烂的没错...
难不成你们是最烂的?
: : → ufenlong: 假设群组长认定我有怠职之嫌,我愿意个人一肩承担 11/05 1
4:16
: : 事实上...光是七月的公告你们都没照办了...
: : 按照小组规的超过14天就是怠职...
: : → ufenlong: 喔!对了,"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也涉及人身攻击 11/05 1
4:18
: : 请问哪里人身攻击? 如果我是说你们两个(是)最烂的...那也许还有得讨论...
: : 但现在是说你们不是最烂的有什么问题? 如果我们班20个人...
: : 我不论对排名1~19名的任何一个人说(你不是最烂的)...
: : 好像都符合事实耶...也不会有人说我设及诽谤...
: : 最让人不解的是...一群人中一定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烂...
: : 那依据事实客观评价这叫言论自由...不是诽谤...
: : 不然雅虎跟虾皮拍卖干嘛要设好评、普通、极差的评价?
: : 所以我照实给卖家极差评价叫做诽谤会被告?
: 网拍被设劣评,有很多的case是会演变成对簿公堂,屡见不鲜喔。
: 说老实话,我个人虽然不认同你们,但我并没有仇视你们。
但是判有罪的很少...会判有罪多半的原因是(不实评论)...
可是我说的话却是事实...
: 我大可把你们全都设为黑名单,设定成使用者状态为坏人,这样你看不到我上站,你也无
: 法传信件给我,因为系统会档掉。
: 要是我真的要与你们为敌,我大可这样做,这样就可以收不到你们的转寄文章。
: 对这种人情世故,可要知道好坏喔!
: : 事实上...连续两次都超过14天怠职不处理...退一步说就算真的被评价烂
: : 也是客观评价...因为事实就是没把事情处理好...
: : 推 eternalviva: 群组长要硬起来囉 gkc&分身们继续孬吧 呵呵 11/05 1
5:21 :
: : 老套了啦...分身这个梗有人都用超过一年了...
: : 但过了一年...就是没有人拿得出真凭实据跟证据...只能空口抹别人是分身...
: : U版主...真的要说是诽谤...上面这个骂人"孬"才是诽谤..要分清楚..
: 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你说"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涉及人身攻击。
如果你认为是...
我欢迎你到法院告告看...如果我被判有罪..那我weare从此消失在PTT...
反过来...如果我不起诉和无罪...你U版从此消失PTT如何..?
不要一味想指责对方..先检讨自己为什么被人说..才重要吧..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1-08 15:15:00
打赌耶XD似曾相识哈哈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1-08 15:41:00
大湿好好钻研文王卦啦预测连柯选举输赢一筹间,结果柯大胜不要跨界去塔罗啦有时间多出几本书造福后进,方为美事一桩
作者: ufenlong (沛辰)   2017-11-08 16:20:00
有没有说服力或适任与否,群组长自会判断,你来判断资格够吗?等你选上小组长再来说嘴你w登入次数才121次,有效文章不过38篇,这种ID够格跟我对赌吗?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1-08 18:44:00
辩解太薄弱了....哎...大湿说赢不多或输一筹输一筹跟大输...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呀...学海无涯...文王卦需要多钻研,别跨界去塔罗拉....
作者: ufenlong (沛辰)   2017-11-09 08:03:00
ㄟ,对了,我记得你不是说过,板主要以身作则吗?这种认知与现实社会的生存方式不符,显然不懂社会潜规则说要对赌的也是你喔,要对赌,至少双方砝码要相同,你的砝码够吗?是筹码,不是砝码
作者: YoursEver (猪是妳)   2017-11-09 10:56:00
拿考试比喻很怪不是吗? 况且比高分也没什么,不如来比谁被扣过的分数少.比高分我没把握,但比扣分少我有信心.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1-09 12:53:00
解释就是掩饰嘛,大家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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