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塔罗版主ufenlong/qllvv第二次怠职

楼主: ufenlong (沛辰)   2017-11-08 13:19:16
※ 引述《wearewinner (GET)》之铭言:
: 老实说...推文才真的是让人觉得幽默...
: → ufenlong: "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涉及诽谤喔! 11/05 13:52
: 这句不涉及诽谤喔...因为你们两个不是最烂这是客观事实...
: 说你们不是最烂很应该啊...因为你们就真的不是最烂...我是在给你们鼓励...
: → ufenlong: gkc先生的确有转寄一篇文章给我,但该信内容笼长又语焉 11/05 13:53
: → ufenlong: 不详,我看了之后搞不懂g先生的意图为何,所以我就顺手 11/05 13:54
: → ufenlong: 删了。信件内容其实只需要写"我已非不受欢迎人物"即可, 11/05 13:56
: → ufenlong: 转寄了一个拐弯抹角的文章,但又没有直接达自己的意图, 11/05 13:57
: → ufenlong: 这目的不禁令人疑惑到底是想干嘛? 11/05 14:02
: 据gkc说...他转给你的文章就是群组长原原本本的公告...
: 也就是这篇 #1PseEoJE :
: 10/09 sitos □ [公告] 处理 #1PgdVacE (Magic_Center)
: 所以你的意思是群组长的公告语焉不详拐弯抹角囉? 那为什么同样gkc请我代转的
: 紫微斗数讨论区版...以及同样转寄给占卜版版主..人家就看得懂?
看的懂与看不懂,是"非常个人"的事情。
我举一个譬喻,用以解释这个"非常个人"是什么意思。
假设你我都在同一家咖啡厅里喝饮料,此时咖啡厅播了一首歌曲,
是一个西班牙歌手唱的歌谣,你学过西班牙语,所以你听得懂歌词内容,
但是对我来说,我没学过西班牙语,听了之后可能会觉得旋律优美,
演唱者嗓音独特,但就是不知道内容在讲什么。
所以我看不懂g所转寄过来的文章并不奇怪。
既使假设我是有意的,你要如何证明,我看得懂,又或看不懂?
相对而言,我可以证明我真的看不懂。
文章代码(AID): #1Pstmt4a (Magic_Center) [ptt.cc] R: [公告] 处理 #1PVXRWyy
(Magic_Center)
我看了这篇群组长的文章,我真的搞不懂目的为何。
我可没有专门针对g先生又或是w你本人。
: 直接寄信说"我已不是不受欢迎人物"才有问题吧? 口说无凭有什么公信力?
: 直接转寄给你群组长的公告...这才有凭有据吧...
有凭有据,但也要明确的表达该文章或信件的目的吧!
: → ufenlong: g先生在魔力神殿与魔力群组板务有非常多申诉与被申诉的 11/05 14:04
: → ufenlong: 文章,突然转寄一篇笼长又意图不详的文章给我,你认为意 11/05 14:07
: → ufenlong: 图到底是想干嘛?况且塔罗板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他 11/05 14:09
: → ufenlong: 有转信给q板主吗? 11/05 14:10
: 群组长的公告...不管转给谁...都要依公告照办吧...难道转给q版主你们就不需要照
: 公告解桶?
1.重要相关信件要cc给所有相关人士,这种道理你都不懂吗?
2.你们申诉与被申诉的文章那么多,判例也很多,难道我每篇都要详读吗?
况且你可以去调BBS系统操作资料,我可没有一看到是g先生的转寄文章,
在第一时间就删掉了,我看了两次还是搞不懂目的为何,
不把文章删掉,难道我要把它打印出来,供起来拜吗?
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你说"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涉及人身攻击。
: → ufenlong: 假设群组长认定我有怠职之嫌,我愿意个人一肩承担 11/05 14:16
: 事实上...光是七月的公告你们都没照办了...
: 按照小组规的超过14天就是怠职...
: → ufenlong: 喔!对了,"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也涉及人身攻击 11/05 14:18
: 请问哪里人身攻击? 如果我是说你们两个(是)最烂的...那也许还有得讨论...
: 但现在是说你们不是最烂的有什么问题? 如果我们班20个人...
: 我不论对排名1~19名的任何一个人说(你不是最烂的)...
: 好像都符合事实耶...也不会有人说我设及诽谤...
: 最让人不解的是...一群人中一定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烂...
: 那依据事实客观评价这叫言论自由...不是诽谤...
: 不然雅虎跟虾皮拍卖干嘛要设好评、普通、极差的评价?
: 所以我照实给卖家极差评价叫做诽谤会被告?
网拍被设劣评,有很多的case是会演变成对簿公堂,屡见不鲜喔。
说老实话,我个人虽然不认同你们,但我并没有仇视你们。
我大可把你们全都设为黑名单,设定成使用者状态为坏人,这样你看不到我上站,你也无
法传信件给我,因为系统会档掉。
要是我真的要与你们为敌,我大可这样做,这样就可以收不到你们的转寄文章。
对这种人情世故,可要知道好坏喔!
: 事实上...连续两次都超过14天怠职不处理...退一步说就算真的被评价烂
: 也是客观评价...因为事实就是没把事情处理好...
: 推 eternalviva: 群组长要硬起来囉 gkc&分身们继续孬吧 呵呵 11/05 15:21 :
: 老套了啦...分身这个梗有人都用超过一年了...
: 但过了一年...就是没有人拿得出真凭实据跟证据...只能空口抹别人是分身...
: U版主...真的要说是诽谤...上面这个骂人"孬"才是诽谤..要分清楚..
: ※ 引述《qllvv (百事柠檬可乐儿)》之铭言:
: : 有关tarot板申诉事项应先寄予板主信箱,本板板规第5条参照。
: :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第二条第2项第3款亦有类似规定。
: : 此规定即在使板主第一时间有办法即时反应,以保障使用者权益。
: : 事实上当wearewinner 10/29转文至Magic_Center后ufenlong即解除禁言。
: : 11/03/2017 15:58:14 ufenlong 解除 gkc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3278 天)
: : 理由: 命理群组改变规定,gkc解除终身水桶
: : 倘gkc使用者能即时通知板主,必能尽早解除水桶,
: : 所谓连续一犯再犯云云,并无理由,请小组长明鉴。
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你说"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涉及人身攻击。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1-08 14:51:00
差不多要换28上场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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