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ing system就是竞标,竞标的规则很简单,就是价高者得,
姜正浩、朴炳镐就是这样的例子
但旧制上限2000万,这是大家都出得到金额,
同标的时候让球员自己选球队,
所以田中因为这样去了洋基,
因此如果大谷采用旧的竞标制度,全部球队都会出2000万,火腿保证2000万入手,
那决定大谷签约金多少的就是他愿意去的球队还有多少国际签约金额度可以给他
如果他爽去剩余金额最少的球队,他的签约金就少
新制是火腿可得大谷签约金的15-20%,所以谁剩下的额度多就占便宜,
假设游骑兵剩余最多钱,他们也是下标最高的球队,
那毫无疑问大谷拿到的签约金是游骑兵标价的5倍(为了省事都用20%来算)
如果游骑兵还想签什么球员,仗着自己竞标金多,挪了一些去签别人,
出的价钱竟然比其他球队少,大谷的签约金就是那队标金的5倍
所以大谷的签约金多寡,取决于得标球队剩余的国际签约金额度
这点就是CBA的规定没有疑问
BUT
火腿是要赚钱的,照新的入札制度,拿到的钱少得可怜,
如果有一个走后门又不会受罚的方式,他们当然会愿意尝试,因为可以赚大钱啊
但大谷的签约金还是受到买到他的球队剩余签约金额度的限制
所以订了美日球员流通规则的大联盟,
当然不愿意见到制度外的方式,订了规则却没照游戏规则走,以后怎么做人
因此才会在球员工会不同意特例之后还持续努力要用旧制让火腿拿到钱
与其说是球队的国际签约金额度决定大谷签约金多少,
还不如说是得标球队的额度决定他的签约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