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kyang (肌腱炎者少打字)》之铭言:
: 我认为你是MLB最糟糕的板主,没有之一。
: WAR零的人只是不造成伤害,你的WAR可以说是负值,
这里是讲求民主的地方,我身为一个被票选出来的板主也尊重你的意见,
接受你的批评,但并不代表我会完完全全照你说的做。
: 我 认为空一个板主缺在那里,也好过你对讨论区的伤害。
: 看板人数与讨论区的品质成反比,各板皆然,但MLB板相对胜过其他板
: 讨论品质、愿意参与讨论的人数、容忍不同意见的空间都较大
我确实也觉得MLB板的讨论品质很不错,容忍不同意见的空间确实已经不小了,
但这并不代表过于极端已经踩到板规红线的事我还能只给予警告。
: 很可能的原因,是早期MLB进入障碍高,参与的成员多受美式洗礼
: 在价值光谱上相对抗拒权威,尊重自由,鼓励多元
: 相信执行板规的目的是保护讨论区利益,胜过彰显更人权力
MLB板早期怎样我是不那么清楚,至少我接触的这几年来说,
由于电视转播以及网络资讯发达的普及,能深入认识得成员也越来越多,
执行板规的目的确实向您说的是为了保护讨论区利益,
不过我开始纳闷你的利益指的是什么了?
你的利益指的就是在自己心情不爽的时候可以用板规没完全命中的方式谩骂球员或板友吗?
如果是的话,那很抱歉,这应该不是大多数板友所允许的。
: 在我看来,很不幸的,你完全相反
: 简直像是突然被老师指定做风纪股长的小朋友,拿着粉笔在台上正字画个不停,
: 藉著挥舞从天而降的权力,欺压他人彰显自身意义
说得好像我很喜欢桶人的样子,我跟你讲啦,我要桶人很麻烦的,
你以为我整天吃饱太闲,就坐在电脑前面等收站内信桶人就好啦?
收到板友检举信后我还要审视,或甚至跟pasa讨论才能下决定的,
更何况我也不是每封检举信都桶,你可以问问是否有板友的检举信被我否决的?
再说现在水桶公告为了要让板友好读,我都是先写好信寄给自己,
确认格式、颜色等都无误才会将该篇公告贴上,
少说贴一篇也要花个15~20分钟,再加上审视的时间少说桶一次也要半小时以上,
我大可以用这半小时去其它板发废文多赚点批币,或做一些自己的事,
桶人是会得罪人的事,谁吃饱太闲喜欢一直做会得罪人的事?
: 你捐不捐款需要公告吗?你有没有水桶自己需要公告吗?
: (如果说是因为延误板规的执行公告,那么你之前每次的执行都即时吗?)
我有没有捐款确实不需要公告,但我已经承诺的事就必须要做到,
即便我知道他就是来闹板的,但我并不认为我处理gayisaids的做法有任何问题,
再来,我希望能尽速处理板友的检举信,
不希望板友看到我的回信后没看到相关处置,
当然最近有个比较特殊的case我还没给该板友回复,先跟这位板友说声抱歉。
: 你在心证板规时的依循从不是如何维护讨论区品质,而是怎样可以行使你的权力
: 甚且在我不断私信你,我不认为自己被amophis攻击,希望你解除他水桶时
: 你居然回复我如此将“影响板主威信”
: 你在乎你个人的“威信”(何其可笑)、行为,
你所谓的维持讨论区的品质大概就是能钻板规漏洞进而达到自己爽,激怒他人的目的,
进而彰显你很能战,学识渊博这样吧?
你不断私信我,说你不认为自己被amophis攻击,是希望还是命令我解水桶?
刚上任时确实在水桶的部分有点怕舆论,进而引发更大的讨论,
但后来广泛接受各位板友的意见后,也更改了水桶内容,这件事也让我之后更谨慎,
刚上任时对于板规条款的使用是较生疏,也造成了板友的困扰,也跟板友说过抱歉了,
而且你也接受我后来的改判,所以我不懂你现在冷饭热炒是有什么用意?
: 胜过思考一个讨论区的参与者理当有的权利
讨论区参与者就像公民一样,没犯罪时拥有所有他该有的权力,
但犯罪时就会被没收部分的权力,就像违反板规会被水桶一样。
: 你可以依旧拿执行板规做为你心中冀望威权的掩护
: 或者其实你并不想遮掩,只是没有足够的素养了解自己在做什么
只要判决不合你的意你就觉得这个板主没素养吧?
我当然是没受过法学法理训练,毕竟本鲁只是个理工宅,
所以再怎么辩也辩不过你,但我很清楚我在做什么。
: 你也可以看着一群借由支持滥权者暴力,委身其中藉以俯拾自尊的板众支持你得到满足
: (例如:如果版主的定义是操爆= DL 那以后这个词就别推囉)
你不也是看着一群平常没吭一声,战板主时特别活跃的板众跟你一同批评板主,
再加上用自己似乎受过法学法理训练的论述方式,来彰显自己很博学,
他人都是逻辑差的无知小民,进而得到满足吗?
: 在你无限扩大的心证范围内,无节制的行使权力得到快感
: 如果这是现在多数的使用者要的,或者不在乎的,那真是得其所哉
在你无限扩大自己论述的合理性,无节制的批评他人得到快感,
如果这是符合跟你一同战板主的板众所要的,也真是得其所哉。
你如果觉得我所有判决都乱七八糟,你已经受不了了,
请你去连署罢免我,我真的没差,还是要我拜托你去罢免我?
然后请你自己来选板主,我相信不只我,很多人都愿意投你一票,
让我们见识所谓受过法学法理训练的板主的裁决是多么公平正义有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