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朗昨天那个神奇的跑本垒让许多人啧啧称奇,但也有人有个疑问,这球裁判不该
引用三呎线规则而判一朗出局吗?于是我又去翻了翻规则,MLB关于这方面相关的规
则说:三呎线规则只有在野手有tag意图时适用(所以一般绕垒时不会因为绕太大圈
突然被裁判说你跑出三呎线了),而所谓跑者的跑垒线并不是指垒包和垒包之间的
垒线,而是野手意图触杀时,跑者到垒包的连线。这样来看昨天一朗的跑垒,闪避
tag的第一个动作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他和捕手原本分别在垒线两侧,所以其实一
朗也没往旁边多闪多少,只是扭个腰而已。
接下来的问题是,一朗接着跑到了本垒后头,这时候应该怎么判呢?三呎线规则还
适用吗?如果适用,这个三呎要怎么衡量?是人到本垒的距离?还是把原本那条跑
垒线自本垒板继续往外延伸量垂直距离?还是三呎线不适用了?关于这点,在三呎
线规则中并没有附加说明。倒是有另外一条规则:“跑者跑回或滑回本垒时未触到
垒包,且没有意图再触垒时,野手可以直接触本垒并向裁判appeal争取跑者出局。
附注说明:此规则仅适用于跑者往休息室移动,捕手必须追上去tag的情形,如果跑
者在跑过头的情况下立即尝试触垒,那么还是必须tag跑者。”
我个人是认为这个play比较适用这条规则来解释,一朗虽然因为煞车不及冲过了头
,但在这条规则下,规则并没有明说冲过头多少距离裁判必须要判出局,只说如果
野手必须"追上去"触杀,那么野手有权以appeal取代tag的动作。而这球一朗冲过头
后立即回去触垒,所以裁判自然也没有判出局的道理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