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包:馆长跟史丹利在实况上(口头)约好一周至少三次上健身房,但馆长说史丹利很
忙所以会给他弹性,实际签约只要求简单的
1.fb发文
2.实况上口头宣传
3.肖像权使用
报酬200万+10万营业税=210万
一季=50w
合约履行两个月后,因为三剂令暂停,但史丹利不愿意重启合约,因为身体因素不适合打
疫苗,所以不愿意补到三剂,但馆长说可以延期,馆长拨款一季(三个月)的钱给史,那
史应该还欠馆长一个月的合约不知道有没有理解错误?
馆长:相信史说自己是忠实馆粉且丁特有履行合约所以相信他的朋友史,没有把一周三次
写在合约上,实际上理亏
史丹利:口头约定是口头,白纸黑字说明我只要做这些,法律上没错?但信用和职业道德
有问题,以后厂商签约应该会盯紧点,这波赢了但也输了
后面看史直播好无聊,而且已经被ban两年了也不能发言,有其他新的资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