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呢先前在行销公司接触过一些手游的案子(非主要业务),也有发案给一些直播主的经
验。
因为公司在这方面不是很熟,所以在接洽网红的时候是由我自己全权负责,我的部分就是
分委刊单跟合约。
合约的内容会明定本次的合作项目,例如xx手游工商,可能期间有保密条款、不得诋毁游
戏,据说有些人会签kpi绩效等,但我自己是不做这些压力和虚幻的事情当作合约。包含
档期跟详细的内容都会写下,剩下的就是违约事项。
我认为的违约比较严重是工商时间“无故”缺席,导致开天窗,但如果是5/4号一档期有
急事没开台,那5/6补开我就觉得没关系,除非我出的企划会因为时间问题而有所变故,
那就会再洽谈双方能接受的弥补手段。
这是签约后的事情。
没签约只询问后来没有合作的状况也有,或是口头答应之后实况主临时说不行的也有,但
这就没关系。
委刊单基本上就是把规格写清楚,付多少钱,AC什么的算一算,我觉得其实不是太重要(
比起合约),也遇过档期进行到一半修改委刊单或是因为绩效很好换一份的。只要双方同
意都好。
回到顶不顶事件,怎么样的情况下国动有顶?
就是蹦蛙签下手游合约之后临时毁约不干了,但承诺厂商会找人替代,双方愿意接受就好
;通常这个“找人替代”应该由蹦蛙主动去洽询,而非请厂商临时额外找人,在人情上才
说得过去,不然蹦蛙会被业界认为很难搞。
所以只要蹦蛙没有签合约,也不是主动去找国动(疯狗娱乐)帮忙替代的,就没有“顶”。
换句话说,如果是疯狗娱乐主动接洽说要吃下这档工商,也没有事先知会蹦蛙的话,那就
不是顶,更像是把你不要的案子拿过来做。
那案子后面不能成形的原因大家应该心知肚明,在这个前提下把这案子拿下就会蛮好笑的
。
如果是厂商去找疯狗娱乐来代替统神的话,也不是顶,但就像上面说的,蹦蛙就会是一间
很难搞,之后大家可能就不太敢发案的公司。
总归来说,如果是以利为主,然后说自己是出来顶的,那kyt就是名利双收的操作。
如果是有签合约,担心违约金的部分,那蹦蛙就要谢谢疯狗娱乐。
但如果没签合约还拿违约金出来说自己来顶的,那疯狗娱乐就是很恶心。
所以要怎么解决顶不顶事件,只要看蹦蛙有没有签合约就好了。
而且合约其实没有很死,我自己接洽kol的时候其实都算很弹性的,只要绩效好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