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有一疑问想请教大家,
于2015上完乙员课程,
2016上完职安甲师抵充课程,
在下有高考护理师证照,工作六年以上,
是否可以依照以下第四点报考规定直接报考职安甲师呢?
职业安全管理(甲级):
报检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始得报检。
(一)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工业安全专门类科毕业者(工业安全与卫生、职业安全与卫生)。
【报名时应检附之佐证资格证件为毕业证书影本1份】
(二)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修毕工业安全相关科目18学分以上者(依附表1规定办理)
。
【报名时应检附之佐证资格证件为学历证件及学分证明书等影本各1份】
(三)具有现场经验5年以上,取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证照,并经中央
主管机关指定之训练结业者(职业安全管理师)。
【报名时应检附之佐证资格证件为工作证明书、技术士证照、训练结训证书等影本各1份
】
(四)高等考试或相当高等考试之特种考试考试及格,具现场经验1年以上,并经中央主管
机关指定之训练结业者(职业安全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