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研院语言研究院板主请假规则

楼主: IMF (国际货币基金会)   2017-02-12 09:24:27
国家研究院语言研究院板主请假规则 2017.02.12
1.板主请假准则:
(1) 请假理由务必确实填写清楚,虚伪填报者,处以申诫乙次。
(2) 假单务必注明职务代理人,板主独任时,由小组长代管。
(3) 两个板主以上,请假日数至多连续14天;板主独任,请假日数至多连续7日。
(4) 本组无补请假制度,未能上站请事先请假。
2.板主请假处罚准则:
※该年度的定义: 同一年的1/1~12/31
※连续 7日的定义:前次上站日1/1,1/9再度上站则违规,1/8上站则未违规。
板主连续 7天未上站,且未事先请假者,处以申诫乙次;
板主连续14天未上站,且未事先请假者,处以免职;
板主在该年度之中,累计达三次申诫,处以免职;
板主在该年度之中,至多请假30日;31日以上,处以免职。
3.板主不服本组免职处分,得依相关规定向国家研究院群组提出申诉。
未尽事项适用本站及国家研究院群组规范。本规则自发布日起施行。
语言研究院小组长 I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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