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gossiping未处理(msk127)

楼主: startwinkle (星烁)   2016-09-29 20:39:39
检举人 :startwinkle
检举对象:Kay731 / Bignana / lovesoomen / RS5566
看板名称:gossiping
诉求内容:判定msk127人身攻击累犯
检举事由:本人于9/03在八卦检举板检举msk127
板主Bignana于9/04宣布待判,进行M文与转录至隐形看板讨论
但是时至今日迟未判决
msk127过去曾经因为多次人身攻击本人,先前多篇人身攻击文章
已经被Leeng前板主合并判刑七个月过
● 243 m 11/04 Leeng □ [公告] 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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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MEE8PpN (Gossiping) [ptt.cc] [公告] 水桶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6568473.A.CD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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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依然故我
小弟于9/10号,特别写信给Bignana 板主,提醒他处理这件案子
但至今依然没有进行回信与处理
今日msk127 板友又于八卦板发文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
希望板主能将过去多件和今日发生的msk127 板友对我的人身攻击案一并审查,与尽速处理
由于板主群的应该做为而不做为,导致msk127的人身攻击是不断的进行
兹将之后的两篇检举也一并附上请求组务督促板主处理板务
附01 实名检举文
附02 与板主沟通信件
附03 msk127人身攻击推文
附04 实名检举文
附05 msk127人身攻击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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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本组仅受理板主之行为检举,不受理看板违规检举。检举需检附以下文件,检
  附要件缺少者,将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检举。
一、[附01]证明文章。
  二、[附02]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6-09-29 21:06:00
我听到了玻璃碎掉的声音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9-29 21:07:00
这是检举王新ID吗? 申诉格式有点类似
作者: e223445 (魔法師天然(ËŠË™_˙ˋ))   2016-09-29 21:11:00
这个人不是小鸡。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9-29 21:16:00
哦,好吧XD
作者: Jin63916 (摳幫瓦)   2016-09-29 22:15:00
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9-29 23:40:00
莒姬之野望~
作者: Imgur5566 (贴贴)   2016-09-29 23:53:00
莒姬接班人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09-30 01:11:00
转到隐形看版讨论 正好说明板主就是已经有在处理啦~时至今日迟未判决 那就是板主们认为没有违反板规啊!过去曾经因为多次人身攻击本人 那也是之前发生的事情也水桶过啦!此一时也 彼一时也 难道还要拿水桶过的混著现在做的 一起做成濑尿牛丸?过去被水桶七个月 很好啊 人家都服刑期满、改过自新了不建议板主被带风向 去追杀更生人喔~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6-09-30 01:59:00
护家盟的程度真的是越来越有趣惹wwwwwwwwww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09-30 02:11:00
就觉得自己的事情都最重要 XDDD 板主一定要优先处理 XDDD板主可~是~~很~~忙~~~的~~~~好~~~~吗~~~~~~?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6-09-30 02:21:00
大概是到处跟版主装熟结果被打脸 玻璃心碎掉崩溃了吧 帮QQ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09-30 02:25:00
简单。 其实板主只要回个"未达标准",就解套了。啊 我怎么讲出来了?会不会被说我在给板主下指导棋啊? XDDDD冤枉喔大人 我只是讲出我心中的想法而已XDDD我只是有话直说 实事求是 没有站在startwinkle的立场讲话就被帮startwinkle说msk127护航 桑心XDDDD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09-30 10:24:00
可针对案情进行推文发言,请不要发表不适当的言论。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09-30 14:18:00
#1NoZazzw (GossipPicket) 已结案半数版主认为未达标准。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击)   2016-10-02 19:39:00
近期推文都已经用"牠"字在指人了还未达标准,标准是可以当他人是鸟类吗?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0-02 23:59:00
都结案了 还可以另外顺便塞三个检举案喔?09/30结案(原因:未达标准) 10/02顺手塞3案,请处理?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10-03 08:08:00
本案板主已处理,请不要在这里置入无关本案的相关资讯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0-03 11:36:00
烦请一并处理这两案,谢谢 编辑:10/02/2016 19:38:47今日又发生的msk127检举,请一并受理编辑 10/02/2016 20:01:19看编辑纪录的时间轴是这样.....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6-10-06 12:29:00
你最好赶快进行程序 我想现场看一看你长什么鸟样果然是落榜考生的水准 只会拿法条吓唬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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