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id_multi的申请机制

楼主: claus (La Jolla)   2006-05-15 16:21:13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Life_subOP
标题: [公告] id_multi的申请机制
时间: Mon May 15 16:18:43 2006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转录]Re: [讨论] 关于以后id_multi的申请机制
时间: Mon May 15 11:29:25 2006
※ [本文转录自 SubOP 看板]
作者: jzs (推d神一针见血) 看板: SubOP
标题: Re: [讨论] 关于以后id_multi的申请机制
时间: Sun May 14 14:54:23 2006
提出多重帐号查询惩处案件的限制与办法
申请人:
需为与该案件相关之板主以上职务 (该板板主 直属小组长 直属群组长)
或站长以上职务 (注一)
申请流程:
由申请人于该事件所属的组务板提出, 需详述案件经过, 检附各项证据文件,
并请当事人到案说明 (注二). 提出申请视同申请人愿对该项检举负责.
该组务板直属组长于审理后认定当事人不适用于一般板务行政惩处后, 可至
多重帐号板(Multi_ID)提出附议申请, 附议申请时亦需检附前项所述文件.
提出附议申请视同附议人愿对该项检举负责.
帐号站长确认相关证据文件齐备后, 会将申请案予以标记, 并进入调查流程.
(注三)
申请限制:
每个板每周最多只能提出五件申请案, 请板主与组长们多多利用沟通管道以
及板务行政惩处. (注四)
处理流程:
帐号站长调阅各项电脑记录后, 会公布调查结果并依法对当事人帐号进行惩
处. 帐号部将保留上站次数最多的两个帐号, 其余一概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
帐号中有注册未达三十天, 或上站未达一百次者, 亦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帐
号中有注册不实情事, 则视情况予以退注或砍除. 本尊帐号及被砍除的帐号
均将公告供板主/ 小组长/ 群组长/ 站长惩处.
累犯处理条款:
累犯遭移送帐号部处理达三次者,将列为本站不欢迎的使用者。
不受欢迎的使用者只能拥有一个帐号, 其认证信箱将被封锁, 并将遭到停权
处份, 禁止发表文章处份, 通缉处份. (注五)
申诉办法:
若对于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案有所异议, 请于该申请案送达组务板时于组务
板提出异议, 交由组长裁决.
若对于附议人所提出的附议申请案有所异议, 请向该附议人之直属上级申诉,
并于分身帐号管理处提出缓调查申请. (注六)
若对帐号部所提出之调查结果有异议, 请于公布后七日内于板上提出申诉,
并检附各项证明文件.
隐私权保护:
基于个人资料保护法, 除下列情况, 本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您的资料:
A. 基于法律相关规定
B. 接受司法机关或是其他有权机关基于法定程序之要求
C.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注一 法务站长, 板务站长, 帐号站长得提出申请案, 且不需上级附议, 唯一经提
出即需自己对该项检举负责
注二 申请人需寄信通知当事人前往组务板说明, 并备份该信件作为证据, 寄信后
72小时内无回音亦视为完成此程序
注三 进入调查流程后, 帐号部会调阅各项电脑记录, 通常需要好几个工作天, 也
不一定每一个申请案都能比对的出明确的结果. 若已标记表示受理, 则请申
请人耐心等待处理.
注四 每周的记算方式以周一 0:00起至周日 23:59止
注五 同一行为若在不同看板遭到检举成立, 则视为不同案件进行累记
注六 板主 - 小组长 - 群组长 - 法务站长, 请依此顺序进行申诉
注七 本站禁止帐号转让或交接, 使用同一电脑信箱认证则视为同一使用者处理
注八 若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当取得数据等情事, 依情节处以归零或者砍除帐号
处份
本办法自公告日起实施 2006年5月14日
批踢踢帐号部 jzs/jdwreck/iam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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