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本人
看板板名:并非同一人
被申诉人:
申诉诉求:无同帐号之问题我自 2008年使用至今已廿年
申诉内容:别乱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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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