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忠实评论 并非挑衅与攻击

楼主: KDDKDD (KDD)   2015-11-06 23:11:46
引用
(1)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申诉者需于 72 小时内附上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检举之申诉,
除不受理申诉案,并加罚水桶一个月以上。
此案申诉前并未跟我沟通
申诉人是今天约11:00多发文申诉
水球是12:00左右
站内信已转录于组务
本人亦一再提醒程序不符
当事人仍听不下去
故请小组长依此条文办理
以正视听
以下是水球内容
★haha777 水桶处分无理 请撤销 [11/06/2015 12:01:22]
★haha777 理由已寄信 [11/06/2015 12:01:34]
★haha777 请处理 以及 另名网友的挑衅 [11/06/2015 12:01:47]
★haha777 希望能同一标准 [11/06/2015 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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