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angel07 板主于三日内至组务板说明。
本文转知 angel07 板主。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检举人:laptic
: 被检举人:angel07
: 看板板名:part-time, part-timeBM (下称“兼职板”)
: 检举类别:1.板务检举(检举板主失职)-需检附沟通文件
: 2.组务检举(检举使用者、板主违反组规)-组务主动查察
: (以上两者皆是,但主要诉求为“违反‘板主权力义务规范’”,故应不需经沟通程序)
: 检举诉求:长期未处理板务,属严重失职
: 检举内容:
: 一、按“日常资讯站”前次组务判决(注一),本案被检举人曾因类似失职情形,而于去
: 年受到“解职”处分。
: 二、经查“兼职板”的情况:
: 1.检视置底检举区(注二)、板务看板,该板主极有可能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以后,便
: 未再处理删文申请、检举案件,且未出具相应理由;又自同年七月十六日(注三)
: 以来,未再公告任何违反板规处分。
: 2.按照行政院的资料,二零二四年的基薪应为每月二万七千四百七十元(或每小时一
: 百八十三元)(注四);二零二五年则应为每月二万八千五百九十元(或每小时一
: 百九十元)(注五)。然而从板标等处,均未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相关规定或加
: 强宣导,以符合《劳动基准法》等法规要求。
: 3.经其他使用者反映(注六),“过渡时期暂行条例”(注七)自公布以来,已实施
: 数年的时间,虽然按准用之《中央法规标准法》第十六条,“法规对其他法规所规
: 定之同一事项而为特别之规定者,应优先适用之。其他法规修正后,仍应优先适用
: 。”,但依法应不得长期存在,又迄今未见任何并入主板规之修正措施。
: 三、综上,本应期待被检举之板主引以为鉴,应增加剩余任职之看板的管理积极度,然而
: 迄今虽然有固定上站的习惯(注八),而不致违反“未上站应请假规定”,可是却对
: 看板管理有消极的态度,故需请群组务介入,以减少该板部分文章疑似违法之疑虑。
: 四、另该板主在组内同时担任DirectSales 板(直销板)板主,虽然该板板务量不繁重,
: 仍请组务一并定夺其去留问题。
: 注一:#1bAwAXYO (L_LifeInfo)
: #1bDJkAuY (L_LifeInfo)
: 注二:#1X9ah8SG (part-time)
: 注三:#1aj1FlzM (part-time)
: 注四:https://is.gd/F9rFHu
: 注五:https://is.gd/hDhcam
: 注六:#1aTmF8Ax (part-timeBM)
: 注七:#1VlcfoUH (part-time)
: 注八:
: 《ID暱称》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经济状况》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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